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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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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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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合法、有效。黄子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黄子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 任黄子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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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毛 群 夏 清 刘志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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