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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Mar 2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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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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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泰实达 公告编号:2017-024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 年3 月18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17 年3 月21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 号院23 号楼孵化加速器大厦305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电话会议方式召开,并采取通 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名,实际出席董事7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苏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审议作出 决议,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元律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因天元律所自身原因,无法作为公司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继续提供服务,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 顺利进行,同意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专 项法律顾问,出具全部应由公司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文件。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经股东大会授权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允许范围内,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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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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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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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3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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