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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techstar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an 2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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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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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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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 +86(010)6554 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 传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17BJA8000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实达)于 2016 年 5 月募集 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 19,645.072 万元(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止 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恒泰实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 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恒泰实达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颁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泰实达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恒泰实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69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 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 司截至2016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 ) 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16 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 股)1,90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73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57.3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712.30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9,645.072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 告号为 XYZH/2016BJA80261)。

(二) 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保荐机构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丙方”)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安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中心支行(以下合称“乙方”)分别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和存储情况如下:

1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初始存入金额 利息收入 项目支出 其他支出 截至20169
30 日余额
资金用途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关村支行
20000001621000010967594 101,970,600.00 346,540.61 40,514,712.84 60,000,335.56[注1] 1,802,092.21 智能控制中心
解决方案研发
升级项目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安贞支行
1101040160000448877 68,153,400.00 55,454.70 30,251,869.59 37,610,260.00[注1]
[注2]
346,725.11 智能电网安全
生产监控解决
方案研发升级
项目
北京恒泰实
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银谷大厦支行
346765318038 33,049,800.00 89,060.99 24,316,480.79 8,000,102.00[注1] 822,278.20 营销及服务网
络建设项目
合 计 —— —— 203,173,800.00 491,056.30 95,083,063.22 105,610,697.56 2,971,095.52 ——

注 1: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 9,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他支出情况如下: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购买保本理财 6,000.00 万元,335.56 元为手续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购买保本理财 3,100.00 万 元,260 元为手续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购买保本理财 800.00 万元,102 元为手续费。

注 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贞支行其他支出明细除上述购买保本理财及手续费两项支付外,其余 661.00 万元为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

2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9,645.0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508.31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508.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61-9 月: 9,508.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截止日项目完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1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 10,197.06
10,197.06

4,051.47

4,051.47

4,051.47

4,051.47

0.00

39.73%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
2 监控解决方案研发
监控解决方案研发
6,143.03
6,143.03

3,025.19

3,025.19

3,025.19

3,025.19

0.00

49.25%
升级项目 升级项目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3,304.98
3,304.98

2,431.65

2,431.65

2,431.65

2,431.65

0.00

73.58%
设项目 设项目

—— —— 19,645.07
19,645.07

9,508.31

9,508.31

9,508.31

9,508.31

0.00

——

3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 、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

2 、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不适用。

3 、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不适用。

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有 9,900.00 万元用于保本理财,其余资金均存放在公司的募集资 金使用专户中,公司将有计划的投资于募投项目。

5 、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不适用。

6 、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效益情况对照

  • 1、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升级项目的经 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28.29%,所得税前投资回收期为 5.18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691.10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故尚无 法计算其实际效益。

  • 2、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5 月 16 日招股说明书,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方案研发升级 项目的经济效益测算情况为:所得税前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32.87%,所得税前投资回 收期为 4.97 年,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为 7,900.15 万元。截至目前,本项目尚未完成, 故尚无法计算其实际效益。

四、 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前次募集资金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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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 年9 月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已披露的有关内容的比较

  • 1、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入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内容比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期间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情况
定期报告披露 差异
备注
智能控制中心解决方案研发
升级项目
2016年1-9月 4,051.47 4,051.47 0.00
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控解决
方案研发升级项目
2016年1-9月 3,025.19 3,027.35 2.16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16年1-9月 2,431.65 2,431.65 0.00
保本理财 2016年1-9月 9,900.00 9,900.00 0.00
合计 19,408.31 19,410.47 0.00

注:差异 2.16 万元系本公司已支付被银行退回,付款不成功所造成的差异。

六、 其他

无。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