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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0

Aug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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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0-097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 年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 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励条件,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17,536 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回 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64 号《验资 报告》。公司已于2020 年8 月12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情况简介

1、2017 年11 月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 年12 月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 年12 月26 日,公司收到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17]1293 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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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激励计划。

4、2017 年12 月28 日,公司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 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 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 为。

5、2017 年12 月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 认。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17 年 12 月29 日为授予日,授予164 名激励对象5,916,579 股限制性股票。

6、2018 年2 月26 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 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5,719,000 股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86 元/股,授予日为2017 年12 月29 日,授予股份 的上市日期为2018 年2 月28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9,786,157 股增加至375,505,157 股。

7、2018 年11 月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5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份1,774,972 股,并回购注销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 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4,400 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 分别发表了意见。同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 权人公告》。

8、2018 年11 月2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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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18 年12 月19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 告》。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58,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0 元/股,授予日为2018 年11 月12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 年12 月21 日。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450,606,188 股增加至452,064,188 股。

10、2018 年12 月21 日,公司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19 年1 月23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6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64,4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11.425 元/股,公司已于2019 年1 月23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2,064,188 股变更为451,899,788 股。

12、2019 年6 月17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4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0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11.425 元/股,公司已于2019 年6 月14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1,899,788 股变更为451,797,788 股。

13、2019 年12 月25 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公司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9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45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9.3875 元/股及9.2 元/股,公司已于2019 年12 月25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部分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2,157,345 股变更 为 541,707,345 股。

二、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鉴于5 名激励对象孙华龙、孙炎炎、薛春峰、马辛歆、闫松申已离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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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符合《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激 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经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 年6 月21 日实施了2017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375,505,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50 元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 股。经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 年6 月27 日实施了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总股本451,797,78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60 元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2 股。

离职人员孙华龙、孙炎炎、薛春峰、马辛歆为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和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首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3.86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13.86元/股调整为9.3875元/股,回购数量为157,536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1,478,869.20元。

离职人员闫松申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参与了公司2018年度 权益分派,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因此,对上述离职 人员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为9.20元/股,回购数量为60,000 股,回购资金总额为552,000元。

综上,本次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217,536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2,030,869.20元。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 年7 月30 日出具的致同验字 (2020)第110ZC00264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0 年7 月22 日止减少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情况如下: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0 年7 月22 日止,扣除分配现金股利后,贵公司已 支付上述5 名已离职员工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款人民币2,030,869.20 元,股本 减少217,536.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1,707,345.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41,707,345.00 元,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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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 年12 月13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61 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 年7 月2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41,489,809.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541,489,809.00 元。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41,707,345 股变更 为541,489,809 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限制性股票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3,521,765 94.80% - 513,521,765 94.83%
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8,185,580 5.20% -217,536 27,968,044 5.17%
三、总股本 541,707,345 100.00% -217,536 541,489,809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8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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