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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Jul 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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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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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 市 保 荐 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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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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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或“中 泰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 法》”)、《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以下简称“《发行监管问答》”)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 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尽职调 查报告》中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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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 (一)发行人概况 | |
|---|---|
| 中文名称 |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 法定代表人 | 林拥军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54,170.7345万元 |
| 成立日期 | 2001年4月3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802085421K |
| 住所 | 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院1号楼1001室 |
| 邮政编码 | 100043 |
| 经营范围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 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 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数据处理;软件服务;智慧 城市、智能交通项目咨询、规划、设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 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交通智能化设备、工业自 动化控制设备、自行开发的产品、通讯设备;承接工业控制与自 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及数据中心计算机系 统工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维护;产品设计;生产存储 设备(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 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和代码 | 易华录,300212 |
| 董事会秘书 | 颜芳 |
| 联系电话 | 010-52281160 |
| 传真 | 010-52281188 |
| 网址 | www.ehualu.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541,707,345 股,股本结构如下:
| 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055,573 | 5.18 |
| 其中:股权激励股 | 6,694,336 | 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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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 高管锁定股 | 21,361,237 | 3.94 |
|---|---|---|
| 二、无限售条件持股 | 513,651,772 | 94.82 |
| 三、总股本 | 541,707,345 | 100.00 |
(三)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 比例 |
持股数 (股) |
限售股份数 量(股) |
|---|---|---|---|---|---|
| 1 |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5.25% | 190,936,670 | - |
| 2 | 林拥军 | 境内自然人 | 5.25% | 28,433,357 | 21,325,018 |
| 3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2.14% | 11,579,238 | - |
| 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83% | 9,891,455 | - |
| 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小盘成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其他 | 1.48% | 8,011,685 | - |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47% | 7,945,814 | - |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多元新兴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6% | 7,371,272 | - |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9% | 7,000,244 | - |
| 9 | 罗坚 | 境内自然人 | 1.18% | 6,417,812 | - |
| 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
其他 | 0.68% | 3,687,955 | - |
| 合计 | 51.93% | 281,275,502 | 21,325,018 |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
易华录主要从事数据湖建设运营业务以及包括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和智慧 养老在内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业务,向客户提供解决方案、软硬件产品以及相 关的咨询服务。
1 、数据湖生态建设运营
数据湖是以蓝光存储设备为依托,以光磁融合存储技术为核心,以大数据 平台、人工智能引擎为支撑,对海量数据采用冷热融合存储方式及策略,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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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数据感知、存储、分析为一体的新时代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城市数据湖集海 量存储、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于一体,通过充分挖掘城市 数据,吸引产业数据,服务企业应用,为城市打造大数据生态圈构建了可靠、 高效的基础,为城市发展大数据产业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公司的数据湖业务包括数据湖建设和数据湖生态运营,各自包括不同的产 品或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 类别 | 具体业务分类及典型产品或服务 | 具体业务分类及典型产品或服务 |
|---|---|---|
| 数据湖 建设 |
数据湖基础设施建设 | 蓝光存储产品 |
| 微型数据湖:D-BOX光磁融合一体机 | ||
| 可实现冷热数据交换的光磁电一体化大数据平台 | ||
| 光磁一体云平台 | ||
| 湖盘 | ||
| 数据中台 | ||
| 人工智能平台 | ||
| 各类城市大数据应用 | ||
| 定制化设计、打造的数据湖产业园与数据湖特色小镇等 | ||
| 数据湖 运营 |
六大类基础服务以及 数据湖数据增值服务 |
湖存储服务 云计算服务 数据安全服务 IDC服务 大数据服务-数据资源开放平台 人工智能服务-算法共享平台 数据湖数据增值服务 |
2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公司着力于数据湖+新型智慧城市,公司由系统工程商向行业解决方案服务 商转型。公司聚焦海量数据资源汇聚与开发,通过技术优势与开放能力聚合合 作伙伴,推动数据湖生态圈的良性发展,共同为客户提供行业应用整体解决方 案与产品,实现互利共赢的良好合作模式。
公司自有行业解决方案主要围绕智慧交通、智慧安防及智慧养老三个板块 开展,具体业务及产品如下:
| 类别 | 内容 | 典型产品或服务 |
|---|---|---|
| 智慧交通 | 智慧交通是公司传统主业的支柱性 产业板块,在国内具有较强的市场 |
城市交通综合缓堵解决方案 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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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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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竞争力。公司以数据湖海量数 据为基础,以智能交通算法为依 托,面向用户提供公安交管、城市 综合交通、公路网城际交通、汽车 电子标识、智慧交通大数据及交通 安全社会化服务等专业解决方案 |
方案(TOCC平台) 综合交通运行监测数据分析与决策 支持平台 城市公交解决方案 车行云大数据应用系统 新一代交通信号控制解决方案 汽车电子标识解决方案 智慧交通版D-BOX …… |
|---|---|
| 公司传统主业之一,公司专注于公 安核心应用,针对政府应急/综合服 务、公安指挥、公众安全等公共安 全应用,以融合通信、PGIS 可视 化、计算机辅助决策协同、时空多 媒体数据管理等技术为基础,结合 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 能等技术为用户提供咨询设计、产 品研发、数据整合、集成建设、运 维服务的全面服务 |
光磁融合视频云平台 “雪亮工程”解决方案 情指勤一体化合成作战平台 警务大数据平台 公共安全版D-BOX产品 …… |
| 公司智慧养老业务拓展迅速,通过 与国内外先进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学 习,形成了华录养老特色的线下养 老标准化服务体系和养老专业服务 人才培训体系 |
政府摸底调研养老大数据解决方案 政府养老信息化解决方案 老友: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 …… |
(五)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 研发投入金额 | 5,565.42 | 21,693.65 | 22,092.29 | 22,939.64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8.05 | 5.79 | 7.47 | 7.62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 4,216.46 | 15,989.61 | 13,030.67 | 17,330.68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75.76 | 73.71 | 58.98 | 75.55 |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人员情况如下:
单位:人、%
| 单位:人、% | ||||
|---|---|---|---|---|
| 项目 | 2020 年3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 研发人员数量 | 514 | 507 | 602 | 523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30.95% | 30.18% | 30.64% | 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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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1 、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3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2018 年12 月31 日 |
2017 年12 月31 日 |
| 资产合计 | 13,323,444,741.99 | 12,906,342,656.53 | 11,111,102,350.55 | 9,115,640,211.72 |
| 负债合计 | 9,366,457,033.21 | 9,006,871,305.87 | 7,285,544,712.88 | 5,854,815,083.64 |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3,956,987,708.78 | 3,899,471,350.66 | 3,825,557,637.67 | 3,260,825,128.08 |
|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3,369,073,942.38 | 3,307,449,872.31 | 3,021,719,229.94 | 2,706,879,784.71 |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91,472,900.86 | 3,743,903,561.80 | 2,956,448,051.69 | 3,008,711,059.46 |
| 营业利润 | 77,688,062.11 | 527,509,725.56 | 408,322,555.97 | 311,229,352.73 |
| 利润总额 | 75,626,987.81 | 523,481,925.30 | 420,039,378.63 | 309,869,145.79 |
| 净利润 | 57,800,454.07 | 417,863,271.99 | 357,758,552.46 | 276,425,459.8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
61,794,527.69 | 384,005,313.21 | 302,448,242.13 | 201,246,864.22 |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20 年1-3 月 | 2019 年度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76,159,292.70 | 230,841,150.28 | -381,084,987.14 | -418,030,225.97 |
|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55,731,477.36 | -1,212,519,209.02 | -568,751,844.26 | -1,009,591,505.59 |
|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 |
290,690,453.21 | 429,516,317.87 | 1,109,549,580.80 | 1,777,412,737.28 |
| 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净增加额 |
-41,246,665.16 | -551,988,979.57 | 159,880,661.91 | 349,861,085.03 |
| 期末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余额 |
562,271,019.12 | 603,517,684.28 | 1,155,506,663.85 | 995,626,0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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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 项目 | 2020年1-3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60 | 0.7346 | 0.5442 | |
| 0.7188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41 | 0.6690 | 0.5442 | |
| 0.7089 |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
0.1094 | 0.6126 | 0.5062 | |
| 0.5707 |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
0.1075 | 0.5591 | 0.5062 | |
| 0.5632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85 | 10.56 | 7.66 | |
| 12.14 |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4 | 8.80 | 7.12 | |
| 9.64 |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
|---|---|---|---|---|
| 项目 | 2020-03-31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综合毛利率(%) | 36.65 | 38.80 | 29.08 | |
| 35.82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70.30 | 65.57 | 64.23 | |
| 69.79 |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71.08 | 66.39 | 64.75 | |
| 69.5 | ||||
| 流动比率(倍) | 1.32 | 1.73 | 1.73 | |
| 1.37 | ||||
| 速动比率(倍) | 0.67 | 0.93 | 0.68 | |
| 0.69 |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6.22 | 6.68 | 7.32 | |
| 6.11 | ||||
| 项目 | 2020-03-31 | 2018-12-31 | 2017-12-31 | |
| 2019-12-31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28 | 1.47 | 2.77 | |
| 1.22 | ||||
| 存货周转率(次) | 0.1 | 0.46 | 0.55 | |
| 0.57 | ||||
| 净资产周转率(次) | 0.18 | 0.83 | 0.99 | |
| 0.97 |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2.29 | 3.52 | 3.49 | |
| 3.16 |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股) |
-0.14 | -0.84 | -1.13 | |
| 0.43 | ||||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 -0.08 | 0.35 | 0.95 | |
| -1.02 | ||||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整体属于弱周期行业,但公司所处细分行业领域则 与宏观经济、数字化建设、公共基础信息化建设水平等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 上升阶段、政策鼓励时,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智慧城市行业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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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行业发展则放缓。当下正值我国社会、经 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刻,若宏观经济景气度下降,下游建设需求出现一定程度 的下降,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 、政策环境风险
由于公司现阶段主要客户为政府部门和各地政府股东背景的数据湖项目公 司,公司项目可能会受到政府团队/官员更替的影响。另由于数据湖业务将存储 政府数据,涉及到数据探矿、开采权及数据银行等事项,因此不可避免涉及到 数据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目前数据确权的法治工作有待健全,公司的运营存在 政策环境风险。
3 、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 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 果公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引进专业人 才、提升信息化建设速度,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4 、数据湖运营风险
一是数据湖运营的技术手段对运营工作支撑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数据湖 区域布局有待完善;三是数据湖应用场景不够丰富;四是 To B 业务营销工作有 待加强。公司存在数据湖运营风险。
5 、技术开发和升级滞后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和产品服务的更新换代速度较 快。公司数据湖及智慧城市业务涉及的专业技术门类较多、技术更新速度快, 各项前沿技术不断涌现。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需要精准把握业内技术发展方 向,及时将成熟、实用、先进的技术用于自身产品或服务的设计开发和技术升 级。否则,可能对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市场的优势地位带来不利影响。
6 、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是企业成败的关键因素,行业内的市 场竞争也越来越体现为高素质人才的竞争。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不断变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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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企业对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争夺将日趋激烈。尽管公司制定了相应的 人才政策,公司仍可能会面临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的风险,以及在业 务扩张过程中无法招聘到足够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风险。
7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累计分别为 127,271.21 万元、275,865.05 万元、336,423.47 万元和 342,289.34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80%、33.44%、37.01%和 37.50%。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 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平台公司背景的数据湖项目公司,有政府预算资金作保 障,客户信用度高,但由于部分项目本身周期较长、交付验收手续较多,同时 政府预算体制及拨款程序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若未来 发生重大不利或突发性事件,或者公司不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应收款项的控制与 管理,将对公司资金周转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8 、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10,209.03 万元、382,037.94 万 元、455,322.39 万元和 446,951.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是 60.59%、 46.32%、50.09%和 48.96%。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不断扩大。从结构上看, 公司存货主要是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如果未来行业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项 目预计总成本超过项目收入,则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9 、现金流风险
-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803.02 万元、 38,108.50 万元、23,084.12 万元和-7,615.93 万元,整体波动较大,且 2017 年、 2018 年及 2020 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公司的发展阶 段、业务模式、客户类别等因素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无法补足经营 活动现金流出,从而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对于公司重点发展的数据湖业务,由于该业务由投资带动,即需要在项目 所在地投资建设数据湖项目,故未来公司投资现金流会持续支出,且增长幅度 可能会高于经营性现金流回流速度。如果公司或者项目公司融资现金流不到 位,公司整体现金流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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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偿债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23%、65.57%、69.79%、 70.30%,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73、1.73、1.37、1.32,速动比率分别为 0.68、0.93、0.69、0.67。资产负债率逐年升高且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 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有约 7.75 亿元的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 11 亿元的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额度尚未发行,目前偿债能力良好,但随着未来新获取项目不断增 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若公司持续快速增加债务融资,则可能面临一定的偿 债风险。
11 、业绩补偿款不能收回的风险
公司于 2017 年完成对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收购,根据收购方案及业 绩补偿协议测算,国富瑞三年间产生总业绩补偿款 4,409.74 万元。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收到国富商通累计赔偿 1,443.92 万元,国富商通尚未支付赔 偿款余额为 2,965.82 万元,发行人已就国富商通未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和违约金 事宜提请仲裁。如果国富商通未能履行补偿义务,可能存在业绩补偿款不能收 回的风险。
12 、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政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研发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受到多 种相关课题科研经费和专项补助资金的支持。如果未来公司不再符合高新技术 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的税收优惠 政策,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13 、蓝光产品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发展迅速,数据湖业务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作为 数据湖生态解决方案的独家提供商,在国内拥有华松蓝光存储的销售渠道、技 术方案、以及蓝光光盘耗材的供应链,因此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如果未来 公司技术不再具有领先性,或蓝光存储受市场认可度降低,公司可能存在业绩 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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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获得华录集团的审批同意。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能否取得获得深交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 意注册,以及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
15 、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发行人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国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本次发行尚需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方能完成,在此期间公 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16 、发行风险
虽然公司已和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并在 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但若发生公司股价下滑、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等情况,或者认购对象自身财务状况发生变化,仍存在认购对象未能按合同约 定实际缴纳认购价款的风险。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情况
| 二、本次发行情况 | |
|---|---|
| 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每股面值 | 1.00元 |
| 发行方式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定价基准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发行价格 | 为36.87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
| 募集资金 | 247,800万元 |
| 发行对象 |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兵国调(深圳)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 资本运营中心、国网英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7名符合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其中中兵国调和北方工业为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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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售期 |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
|---|---|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其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林宏金先生: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新兴产业部执行总经理、 保荐代表人。2016 年加入中泰证券,曾任职于中信证券,北京大学金融学硕 士,拥有超过 10 年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参与大连 港 A 股 IPO、西部证券配股、利欧股份公开发行可转债、金龙汽车非公开发 行、中国国航 A+H 非公开发行、厦门港码头资源整合、易华录收购国富瑞数据 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国航公司债等项目,具有丰富的 IPO、上市公司再融资以 及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经验。自从事保荐业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王秀娟女士:现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新兴产业部总监,保荐代表 人。2017 年加入中泰证券,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曾先后负责、参与或核查了泰 晶科技(603738)、康跃科技(300391)、巨龙管业(002619)、未来电器等 IPO 及复旦复华(600624)、西藏天路(603326)等非公开发行项目。自从事保荐业 务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
尹广杰先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新兴产业部高级副总裁,在保 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仰天、平成雄、李宁、刘天昊,项目组成员在保荐业务 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 录良好。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之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其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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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保荐机构承诺
1、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 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 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具备相应的保荐工作底稿支持。
2、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保荐的承诺如下: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 的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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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 监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承诺,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三)保荐机构承诺,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 规定,自愿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合规性的说明
(一)发行人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已获得华录集团的审批同意。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及程序的规定,发行人已取得本次发行股票所必需的 内部有权机构之批准与授权,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 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上市的主体资格
1、发行人系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且已在创业板上市,具有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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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发行人《营业执照》,并经保荐机构适当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需要终止 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的条件
根据《证券法》,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 的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发行完成 后,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新股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综上,发行人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上市条件。
七、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事项 | 工作安排 |
|---|---|
| (一)持续督导事项 |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2 个完整会 计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 制度 |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并有效执行防止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相关制 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 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进一步完善已有的防止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的内控制度;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 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
|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 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回避情形等工作规则;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本保荐机构通报将进 行的重大关 联交易情况,本保荐机构将对关 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 性发表意见; 3、督导发行人严格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 息披露制 度。 |
|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 诺事项 |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2、本保荐机构将定期派人了解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项目进展情况; 3、如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 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
1、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 制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2、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3、如发行人拟为他人提供担保,保荐机构要求发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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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 工作安排 |
|---|---|
| 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 |
|
| 6、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他文件 |
1、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发行人发生须进行信息披露的事件后,审阅信息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 |
|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要约定 |
1、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保荐人工作人员列席发行人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2、督导甲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 务。 |
|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 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 约定 |
1、发行人已承诺全力支持、配合保荐机构做好持续督 导工作,及时、全面提供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发表 独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发行人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并督 促其协助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 |
| (四)其他事项 | 无 |
八、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玮 保荐代表人:林宏金、王秀娟
项目协办人:尹广杰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531-81283753
传真号码:0531-81283755
九、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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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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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尹广杰 保荐代表人:
林宏金 王秀娟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卢 戈 内核负责人: 战肖华 保荐业务负责人: 刘珂滨 保荐机构总经理: 毕玉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李 玮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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