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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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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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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8-01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确保融资渠道顺畅, 优化融资结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 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4 亿元(含14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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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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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券期限: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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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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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其他 符合规定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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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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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7、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 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8年第一期拟发行2亿元;
8、本次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 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有序、高效完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 司财务总监高辉女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 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 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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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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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
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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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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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 5、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 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 受注册后方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及风险,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 币14亿元(含14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事项。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 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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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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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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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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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