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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Sep 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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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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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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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以控股子公 司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控股子公司 股权质押进行贷款的议案》,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作为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资金 安排,拟将所持国富瑞55.2357%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地安门支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40,000 万元,融资期限 为5 年。
3、 本次子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拟用于公司经营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 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公司生产经营有促进作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事项,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以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事项。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吴晶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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