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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Apr 12,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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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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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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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15]普字第90361 号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 至2014 年12 月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 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提 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 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 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 公司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发行证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贵公 司发行证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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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 “本公司”或“公 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要求,对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 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1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30.4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17,82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37,031,954.8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80,788,045.18 元(其中 125,030,000.00 元为已确定项目 的投资款、其余 355,758,045.18 元为超额募集资金)。资金专户实际到账金额为 人民币 488,307,200.00 元,包含应付未付的募集资金其他发行费用 7,519,154.82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到位,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 并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出具“中天运【2011】验字第 0041 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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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银行及账号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利息收入净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 10000000101201 | 已注销 | |||
| 74,230,000.00 | 2,701,248.81 | 0.00 | |||
| 营业部 | 00095418 | (注1) | |||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 01360141700057 | 已注销 | |||
| 50,800,000.00 | 825,799.31 | 0.00 | |||
| 西二环支行 | 13 | (注2) | |||
| 华夏银行北京石景 | 10270000001400 | ||||
| 180,000,000.00 | 5,140,801.24 | 0.00 | 已注销 | ||
| 山支行 | 805 | ||||
|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 | 01090879400120 | ||||
| 175,758,045.18 | 2,814,564.88 | 0.00 | 已注销 | ||
| 技园区支行 | 109090940 | ||||
| 合计 | 480,788,045.18 | 11,482,414.24 | 0.00 | - |
注1:该账户为建设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而开立的募集资 金专户。
注 2:该账户为建设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研发项目(ATMOS)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 户。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23 日、2013 年 9 月 24 日注销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户、 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账户、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账户。公司于2014 年9 月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2014 年12 月12 日注销了浙商银行北 京分行营业部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一是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研发 项目(ATMOS);二是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三 是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227.04 万元,前 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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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6,000 万 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从 2011 年 7 月 15 日 至 2012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并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公告。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已实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5,979.12 万元。201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归还使用 超募资金 5,979.12 万元。
4、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1 年 5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归还部分委托借款,使用 2,800 万元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2)2011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并购大连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出资 3,000 万元,增加对大连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智达”) 的投资,增资后大连智达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 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大连智达 60%的股份,为大连智达第一大股东。公司独立董事 及保荐机构均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大连智达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更名为华录 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3)2012 年 3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如下使用超募资金的议案:
①审计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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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录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该事项由 2012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北京华夏捷通技术培训有限公 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36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捷通技术 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捷通”,2014 年 4 月更名为北京高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诚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华夏捷通管理团队增资 125 万 元,增资后高诚科技注册资本由 10 万元增加到 500 万元,其中:易华录持有 75% 的股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持有 25%的股权;
③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子公司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的议 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3,456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尚易德”)增资,增资后尚易德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公 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尚易德 80%的股份;
④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京翔智能交通系统有 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出资 2,240 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京翔 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2012 年 8 月更名为天津通翔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 其注册资本为 3,200 万元人民币,其中:易华录货币出资 2,240 万元,占注册资 本 70%。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4)2012 年 5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对议案发表同意 意见。
(5)2013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 资金 314.80 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 795.54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对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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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ATMOS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ATMOS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 5,162.17 万元,比公司所承诺投资金额 5,080.00 万元增加的 82.17 万元来源于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此项目完工后尚结余利息 收入 0.41 万元。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 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ATMOS)”已经完工,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 金本金已全部支出,结余的利息收入 0.4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AITDS 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AITDS 项目包括室内系统及室外系统两大部分,室内系统在公司办公楼内 建设一个面积 500 平方米的交通管控中心,室外系统利用石景山科技园区约 20 平方公里道路(大约 50 个道路交叉口)安装各类智能交通管控设备。
基于公司各地智能交通业务的开展,通过网络通讯,公司通过接入北京市交 通信息中心的共享数据以及天津、哈尔滨、厦门、包头等城市室外系统大量交通 实时和历史数据,并通过室内系统为客户及投资者展示 AITDS 项目的应用,其 效果已经完全可以满足示范要求,从而逐步替代了石景山区的室外系统建设需求。 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公司 AITDS 项目已达到预期使用状态,已建成了种类 齐全、系统完备、技术水平及演示效果均较高的新一代智能交通示范系统,无需 再进行后续投入。
201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 53,301.1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5.15%,公 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日益迫切,为了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运营能力,计划使用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018.25 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 201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关于审议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AITDS 项目结项,并使用该项目的结余募集资 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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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6、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调整情况
1、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研发项目(ATMOS)投资结构变动情况 ATMOS 项目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投资内容 | 计划投资额 | 计划投资占比 | 实际投资额 | 实际投资占比 |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 | 3,000.00 | 59.06% |
944.16 | 15.55% |
| 1.1 | 硬件设备购置支出 | 1,565.00 | 30.81% |
512.85 | 8.45% |
| 1.2 | 软件工具购置支出 | 235.00 | 4.63% |
238.56 | 3.93% |
| 1.3 | 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 1,200.00 | 23.62% |
192.75 | 3.18% |
| 二 | 其他费用 | 1,635.00 | 32.19% |
5,125.73 | 84.44% |
| 2.1 | 前期工作费用 | 190.00 | 3.74% |
1,591.10 | 26.21% |
| 2.2 | 研发费用 | 1,253.00 | 24.67% |
3,534.63 | 58.23% |
| 2.3 | 市场开拓费用 | 193.00 | 3.80% |
- | - |
| 三 | 预备费用 | 45.00 | 0.89% |
0.20 | 0.00%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400.00 | 7.87% |
- | - |
| 合计 | 5,080.00 | 100.00% |
6,070.08 | 100.00% |
公司 ATMOS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6,070.0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总 额为 5,162.17 万元(含资金专户利息 82.17 万元),自有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为 907.91 万元。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增加了 990 万元,投资结构也有调整,主要是 因为公司业务对该项目所研发的操作系统需求强烈,为优先保障研发工作顺利开 展,加快研发进度,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了调整。在该项目的具体实施过 程中,公司调增了其他费用中的前期工作费用和研发费用,调减了固定资产投资、 预备费用及铺底流动资金等支出,具体调整原因如下:
(1)硬件产品购置支出
该项目硬件产品购置支出投资金额调减了 1,052.15 万元,除服务器、电脑、 网络设备和作业车辆外,其他设备购置支出减少较多。主要是因为公司在进行项 目研发的过程中,通过已承接的智能交通管理项目对该操作系统进行部分测试, 从而节省了部分设备的采购需求。另外,为减少重复投资,公司使用部分已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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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备,如“开发工具及 UPS”、“代码编辑工具”、“软件测试工具”等,从而 减少了部分设备的购置需求。经过上述处理,公司对该项目的硬件产品投资进行 了较大幅度的调减。
(2)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该项目将原计划购置办公用房改为租赁办公场所,从而使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投资金额调减了 1,007.25 万元,主要是因为近年公司所在区域办公用房价格上涨 较快,同时公司为加快项目研发进度,尽早满足市场需求,而将有限的募投项目 专项资金优先保证研发工作的需要。
(3)前期工作费用
为加快该项目的研发进度,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调整增加了该项目前 期工作费用 1,401.10 万元,主要是公司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知名硬件厂 商的技术合作,将部分常规研发工作外包,从而使该项目前期的技术服务费用大 幅增加。
(4)研发费用
ATMOS 原计划的研发进度为募集资金到位后 36 个月内完成。为了加快研 发进度,公司为该项目引进人员较多,比计划引进的 56 人增长了近一倍,同时 因该项目的现场测试需要,导致相关职工薪酬、差旅费及租赁费等费用增幅较大, 最终研发费用较计划投入增加了 2,281.63 万元,从而使该项目提前 17 个月完成, 并提前为公司带来了效益的增长。
(5)其他相关支出
为优先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投资计划中的市场开拓费用、预备 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全部用于研发工作。
由于该项目投资结构的调整具有一定的过程性,并非一蹴而就,所以公司未 及时对调整的情况进行审议并公告。为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善募投项目投 资结构调整的决策程序,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对该项 目的投资结构调整予以确认,并对外详细披露了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调整情况。上 述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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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投资结构变动情况 AITDS 项目计划投资与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投资内容 | 计划投资 额 |
计划投资 占比 |
第一次调 整 |
调整后占 比 |
实际投资 额 |
实际投 资占比 |
|---|---|---|---|---|---|---|---|
| 一 | 固定资产投资 | 4,278.00 | 57.63% |
2,906.00 | 39.15% |
1,946.75 | 30.40% |
| 1.1 | 硬件设备购置支出 | 2,588.00 | 34.86% |
2,647.00 | 35.66% |
1,694.49 | 26.46% |
| 1.2 | 软件工具购置支出 | 640.00 | 8.62% |
117.00 | 1.58% |
110.66 | 1.73% |
| 1.3 | 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 1,050.00 | 14.15% |
142.00 | 1.91% |
141.60 | 2.21% |
| 二 | 其他费用 | 2,545.00 | 34.29% |
4,516.00 | 60.84% |
4,457.59 | 69.60% |
| 2.1 | 前期工作费用 | 951.00 | 12.81% |
1,645.00 | 22.16% |
1,466.06 | 22.89% |
| 2.2 | 研发费用 | 1,174.00 | 15.82% |
2,871.00 | 38.68% |
2,991.53 | 46.71% |
| 2.3 | 市场开拓费用 | 420.00 | 5.66% |
- | - |
- | - |
| 三 | 预备费用 | 100.00 | 1.35% |
0.50 | 0.01% |
0.41 | 0.01% |
| 四 | 铺底流动资金 | 500.00 | 6.74% |
- | - |
- | - |
| 合计 | 7,423.00 | 100.00% |
7,423.00 | 100.00% |
6,404.75 | 100.00% |
公司 AITDS 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 6,404.75 万元,比计划投资总额减少了 1,018.25 万元,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原计划的室外系统建设已由其他方式替代,不 再需要建设而节省了投资金额。公司还对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进行了调整,具体的 调整原因如下:
(1)硬件产品购置支出
该项目包括室内系统及室外系统两大部分,其中,室外系统即利用石景山科 技园区约 20 平方公里道路(大约 50 个道路交叉口),安装各类智能交通管控设 备。因石景山科技园区的室外系统建设延缓,为尽快完成该项目,公司通过接入 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的共享数据以及天津、哈尔滨、厦门、包头等城市室外系统 大量交通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实现预期效果,原计划投资建设的石景山区室外系统 已不再需要建设,从而大幅减少了该项投资支出。
(2)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该项目将原计划购置办公用房改为租赁办公场所,从而使办公用房购置支出 调减了 908.40 万元,主要是因为近年公司所在区域办公用房价格上涨较快,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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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公司为加快该项目的研发进度,实现项目的示范效果,从而将有限的募投项目 专项资金优先保证研发工作的需要。
(3)前期工作费用
为加快该项目的研发进度,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公司调整增加了该项目前 期工作费用 515.06 万元,主要是公司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知名硬件厂 商的技术合作,将部分常规研发工作外包,从而使该项目前期的技术服务费用大 幅增加。
(4)研发费用
为保证该项目按时完成,公司对该项目的研发费用投入较大,与原计划投入 资金相比增加了 1,817.53 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对该项目研发人员投入增加所致, 比原计划增长近一倍人。同时,近几年公司员工的薪酬上涨也导致该项目的研发 费用增长较大。
(5)其他相关支出
为优先保证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投资计划中的市场开拓费用、预备 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全部用于研发工作。
由于该项目投资结构的调整具有一定的过程性,并非一蹴而就,所以公司未 及时对调整的情况进行审议并公告。为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善募投项目投 资结构调整的决策程序,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对该项目 的第一次投资结构调整予以确认,并对外详细披露了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及时披露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的调整情况,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同意对 AITDS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的第二次调整及 项目结项,并对外详细披露了该项目的投资结构调整情况。上述事项已由公司独 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并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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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件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方法、计算口径与承诺效益的计 算方法、计算口径一致。
3、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1,010.34 万元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归还部分委托借款。因上述资金的使用 无法与具体项目挂钩,故无法单独核算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但经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公司资金实力得以增强,节约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营运资金实力的 加强提高了公司承接业务的能力,使得公司近几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实现持续增 长,2011 年度、2012 年度、2013 年度、2014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0,806.10 万元、55,463.59 万元、82,925.39 万元、157,992.7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6,551.52 万元、8,789.40 万元、9,428.76 万元、14,367.14 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 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4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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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8,078.8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9,227.04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2011年度 | 14,278.84 | |||||||||
| 2012年度 | 31,150.6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18.25 | 2013年度 | 2,418.8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 2.12% | 2014年度 | 1,378.69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 止日项目完工程 度)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1 | 智能交通管理 操作系统 |
智能交通管理 操作系统 |
5,080.00 | 5,080.00 | 5,162.17 | 5,080.00 | 5,080.00 | 5,162.17 | 82.17 | 2012年11月30日 |
| 2 | 新一代智能交 通系统开发与 建设示范项目 |
新一代智能交 通系统开发与 建设示范项目 |
7,423.00 | 7,423.00 | 6,404.75 | 7,423.00 | 7,423.00 | 6,404.75 | -1,018.25 | 2014年8月31日 |
| 3 | 结余募投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1,288.78 | 1,288.78 | 1,288.78 | ||||||
| 承诺投入项目小计 | 12,503.00 | 12,503.00 | 12,855.70 | 12,503.00 | 12,503.00 | 12,855.70 | 35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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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 | 4,300.00 | 4,300.00 | 4,300.00 | 4,300.00 | ||||
|---|---|---|---|---|---|---|---|---|---|
| 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010.34 | 11,010.34 | 11,010.34 | 11,010.34 | ||||
| 6 | 增资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3,000.00 | ||||
| 7 | 投资设立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12,000.00 | ||||
| 8 | 增资北京高诚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 |
365.00 | 365.00 | 365.00 | 365.00 |
||||
| 9 | 增资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 | 3,456.00 | 3,456.00 | 3,456.00 | 3,456.00 | ||||
| 10 | 投资设立天津通翔智能交通系 统有限公司 |
2,240.00 | 2,240.00 | 2,240.00 | 2,240.00 | ||||
| 超募资金投资小计 | 36,371.34 | 36,371.34 | 36,371.34 | 36,371.34 | |||||
| 合计 | 12,503.00 | 48,874.34 | 49,227.04 | 12,503.00 | 48,874.34 | 49,227.04 | 352.70 |
说明: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352.70 万元为两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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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实际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产 项目累计产 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四年期实际效益(注1) | 最近四年期实际效益(注1) | 最近四年期实际效益(注1) | 最近四年期实际效益(注1) | 截止日 累计实 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1 年 | 2012 年 | 2013 年 | 2014 年 | ||||
| 1 | 智能交通管理操 作系统研发项目 (ATMOS) |
不适用 | 本项目第二年初步开发完成,第三年项目完全 开发完成后,公司稳定每年税后利润约为 2,467.73万元。 |
3,241.37 | 3,539.94 |
6,781.31 | 是 | ||
| 新一代智能交通 | |||||||||
| 2 | 系统开发与建设 示范项(AITDS) |
不适用 | 本项目完全建成后公司新增年税后利润约为 1,912.50万元。 |
498.99 | 498.99 | 是 (注2) |
|||
| 3 | 增资华录智达科 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011年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净利 润不低400万元; 2012年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净利 润不低于660万元; 2013年签订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净利 润不低于1,000万元。 未完成业绩的补偿承诺:若大连智达2011年、 2012年、2013年三年未完成承诺净利润的累积 数即2,060 万元,大连智达的原股东需无偿向 易华录追送5%的股份。 |
348.34 | 384.96 | 137.07 | 693.55 | 1,563.92 | 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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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投资设立天津易 华录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不适用 | 2012年收入20,000万元、净利润2,600万元; 2013年收入40,000万元、净利润6,400万元; 2014年收入80,000万元、净利润12,800万元。 |
102.47 | 344.48 |
1,185.70 |
1,632.65 | 注4 | |
|---|---|---|---|---|---|---|---|---|---|
| 5 | 增资北京高诚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250万元、净利润 不低于15万元; 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净利润 不低于65万元; 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不低于750万元、净利润 不低于100万元。 |
17.51 | 9.38 | 369.99 | 396.88 | 是 | |
| 6 | 增资北京尚易德 科技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012年收入8,457万元、净利润809万元; 2013年收入11,159万元、净利润1,204万元; 2014年收入14,415万元、净利润1,566万元。 |
481.58 | 153.70 | 314.31 | 949.59 | 注5 | |
| 7 | 投资设立天津通 翔智能交通系统 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012年收入4,000万元、毛利1,320万元; 2013年收入8,000万元、毛利2,720万元; 2014年收入12,000万元、毛利4,320万元。 |
283.93 | 804.35 | 1,911.87 | 3,000.15 | 注6 | |
| 8 | 偿还控股股东委 托贷款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
| 9 | 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注 1、上表中实际效益除天津通翔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的统计金额为毛利外,其他实际效益指标均为净利润。
注 2、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预计于 2014 年 4 月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实际于 2014 年 8 月 31 日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随着 AITDS 的建成使用, 公司利用其平台优势,掌握并融合智能交通相关技术,引导客户需求,为公司业绩增长提供有力的技术及营销支持。根据承诺效益按月平均计算,2014 年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状态后应实现的效益为 637.50 万元,公司实际实现效益 498.99 万元,基本达到预计效益。
注 3、因部分计划项目延迟开标,预期合同无法于承诺期内落地,同时受项目需求设计完成进度的影响,智能公交系统项目上线速度放缓,以及新产品投入市场时间不长,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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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形成良好的市场效应,导致实际效益未完全达到预期。根据股东间的补偿承诺,由于未能完成承诺业绩,股东张世强先生和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向本公司转让所持 华录智达 5%的股份,其中张世强先生转让所持股份 199.575 万股,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 50.425 万股。华录智达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变更 后本公司持股比例由 60%增至 65%,张世强持股比例由 31.932%降至 27.9405%,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由 8.068%降至 7.0595%。
注 4、一方面由于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标市场的调整,业务范围从环渤海区域调整为专注于天津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天津地区项目放缓,导致部分业务合作延缓。 随着 2013 年与天津市津南区关于“智慧津南”项目(建设总体规模约 7.039 亿元)及其他项目的开展实施,其经营效益逐步得以体现。2014 年实现净利润 1,185.70 万元,同比增 长 244.20%。
注 5、2012 年度增资款到位后,为了提高尚易德的竞争优势,管理层将工作重点放在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及市场布局上。公司一方面全面开展高清系列产品的研发,加快产品的 更新换代,但由于新产品上市晚于预期,新产品的市场尚未形成,投资效果不能迅速显现;另一方面公司加强营销推广,销售费用增幅较大,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效益,从而导致实 际效益未完全达到预期。
注 6、一方面由于信号控制系统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面对的市场主要是交管系统及政府机关,市场开发虽不及预期,但天津通翔的业绩一直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另一 方面公司设立天津通翔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整合自然人股东的技术优势,提升公司在交通信号产品领域的竞争力,以提高易华录盈利水平。天津通翔设立后,进一步巩固了易华录 在智能交通领域的领先优势,提高了易华录的整体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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