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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26,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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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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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5-02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作伙伴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4日,武汉建设信息网

http://cnwhjs.com/Wytq2010/Zbtzs/ZbtzsXq.aspx?sgzbbm=420198201410140011 1031 )发布了“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轨电车T1、T2试验线工程创新投融 资建设项目3标段”(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的中标公示,中铁电气 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电气化局”)成为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近日,中铁电气化局收到由招标人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 书,确定中铁电气化局为项目的中标单位。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或“北 京易华录”)在项目投标前与中铁电气化局签订的《联合投标合作协议》(以下 简称“协议”),公司将作为中铁电气化局的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参与项目的投资 和建设。现将公司与中铁电气化局《联合投标合作协议》及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项目概况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轨电车T1、T2试验线工程创新投融资建设项目 共划分为3个标段。中铁电气化局本次中标的是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轨电 车T1、T2试验线工程创新投融资建设项目3标段,即T1、T2线的车辆段、停车场, 供电、通信系统、运营管理调度系统、票务系统、车辆段弱电系统、智能交通系 统,车辆采购,设备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后移交等工作。投资估算为30亿元(不 含建设期、回购期利息)。易华录参与建设的部分约为3亿元。

二、交易对方简介

1、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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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高新大道666号

经营范围:公共交通项目相关广告设计、制作和发布;公共交通相关物业管 理、房地产开发;城市地铁、有轨电车、公交系统等公共交通项目的建设、运营 管理;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城市综合体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管理;代建有关政府性投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国 注册资本:200,822.29 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202室

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设备器材制造;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制、检 测;销售铁路设备材料;出租办公用房;机械租赁;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出版发行《电气化铁道》;利用《电气化铁道》杂志发布广告。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0月26日);工程设计 (政府主管部门批文有效期至2017年03月28日);测绘(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 2017年7月31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其他有效 期至2015年10月2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公司组建

1、本协议签订后,若中铁电气化局中标本项目,中铁电气化局、北京易华 录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组建项目公司。

2、项目公司资本金投入为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5%,项目公司资本金及首次 注册资本应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投入如高于投资总额 的25%,则超过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项目公司资本金由股东各方以人民 币货币出资。详细的注册资本金到位安排,在项目中标后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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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公司股权结构:中铁电气化局出资20%,北京易华录出资51-70%, 剩余股权比例对应的资金由其他合作伙伴出资。

4、双方股权资金按同时点同比例的原则出资,其他方式出资的时间由双方 另行约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且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经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协 商一致,可以调整项目公司股权比例。

(二)项目分工

北京易华录作为机电系统设备、材料及服务的集成商,负责本项目部分设备 和服务的采购及集成(不含施工安装),包括供电系统、智能交通系统。若以上 两系统的初步设计概算费用不足3 亿元,中铁电气化局承诺将其分工范围内的部 分工程划分给北京易华录,使北京易华录分工范围内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费用合 计为3 亿元。

本项目剩余的其他工程均属于中铁电气化局或其他合作伙伴的分工范围。 (三)回报

对应北京易华录承担本项目的工程份额(不含设备购置费暂定部分)比例, 北京易华录对本项目多出资的资本金,其资金收益率为年投资回报率10%。资金 收益的计算方法:以北京易华录多出资资本金为基数,以其资金实际到账时间起 算,直至此部分资金收回为终止日,终止日最迟不超过BT合同约定的回购时间; 若终止日超过BT合同约定的回购时间,即业主出现延误支付的违约,北京易华 录和中铁电气化局将按照BT合同条款约定向业主提出索赔。

若项目公司对外融资发生困难时,北京易华录、中铁电气化局应按照各自相 应的股权比例负责项目公司的融资;对应北京易华录承担本项目的工程份额(不 含设备购置费暂定部分)比例,北京易华录对项目公司多融资部分的金额,其资 金收益率为年投资回报率12%,资金收益的计算方法与上述一致。

项目回购款优先偿还高成本资金。双方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收回时间等事 项另行约定。

(四)合作方人员委派

项目公司拟设董事会,由7 名董事(包括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人)组成; 拟设监事会,由5 名监事(包括监事会主席1人,职工监事2 人)组成。

北京易华录共委派董事3-4 人,监事1 人,剩余董事及监事由中铁电气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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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他合作方委派。

北京易华录派遣董事长1人和财务总监1人,项目公司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由中 铁电气化局和其他合作方派遣。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项目的中标及实施将使公司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实现更快发展,可以积 累良好的业务经验,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进而有利于公司产业规模的进一 步扩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效提升行业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实现 战略发展目标。

2、公司拟参与建设的项目金额约为3 亿元人民币,按照项目预计建设进度 及公司根据完工进度确认营业收入的原则,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但是项目中所涉及的内容可能存在因调整设计工作等的影响,不 能按期完工的风险,如此将可能无法如期确认收入。

3、本次中标项目实施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 武汉光谷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及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截止到公告日,该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项目具体内容以签署后的正式合 同条款为准,待合同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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