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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Aug 2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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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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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1 号文《关于核 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批复》核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46 元, 截止2011 年4 月28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782.00 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3,703.20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48,078.80 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务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1 年4 月28 日出具中天运【2011】验字第0041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1.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研发项目(ATMOS)已使用募集资金

5,162.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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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已使用募 集资金6,404.75 万元;

3.超募资金已使用36,371.75 万元,其中:

(1)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 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委托借款;

(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10.75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增加华录智达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智达”)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华录智 达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 增资后华录智达60%的股份,为华录智达第一大股东;

(4)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 子公司天津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易华录”);

(5)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65 万元,华夏捷通管理团 队出资人民币12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捷通技术培训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夏捷通”)进行增资,增资后华夏捷通注册资本由 10 万元增加到255 万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持 有25%的股权;

(6)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456 万元,增加北京尚易 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易德”)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尚易德 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 资后尚易德8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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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2,240 万元,成立控股子公 司天津通翔智能交通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翔”)。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158,055.2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及账号 余额 累计存款利息 备注
1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ATMOS)
0136014170005713
825,799.31 已销户
2 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10270000001400805
5,140,801.24 已销户
3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201095216
2,814,564.88 已销户
4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AITDS)
1000000010120100095418
12,158,055.24 1,975,602.87 三方监管
合计 12,158,055.24 10,756,768.30

注: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2,158,055.24 元,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计算的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1,401,286.94 元,差额10,756,768.30 元,为公司募集资金 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1 年7 月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通过了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更加详细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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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规定。

公司于2011 年5 月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 通过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设立 在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浙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 号分别为 01090879400120109090940 、10270000001400805 、 1000000010120100095418、0136014170005713,四个账户仅限于本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二)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与北京银 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华夏银行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已 于2011 年5 月21 日公告。

公司于2013 年7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资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分 别于 2013 年8 月30 日、2013 年9 月23 日、2013 年9 月24 日注销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支行账户、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户、 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经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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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对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 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并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中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及通知存款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将及时 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做质押。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超募集资使用情况

1.2011 年5 月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 万元归还部分未 到期的委托借款,使用2,8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 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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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1 年5 月12 日公告。

2.2011 年6 月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将超募资金6,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 个 月,具体时间从2011 年7 月15 日-2012 年1 月14 日。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 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1 年6 月16 日公告。截止12 月31 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为5,979.12 万元。2012 年1 月12 日,公 司已归还使用超募资金5,979.12 万元。

3.公司于2011 年11 月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增加华录智达的注 册资本,增资后华录智达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华录智达60%的股份,为华录智达第一 大股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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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 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1 年11 月 15 日公告。

由于未能完成所承诺的业绩,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 月召开2013年度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了:股东张世强先生和深圳市 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向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 让所持华录智达5%的股份, 2014年6月24日,华录智达完成工商注册 登记变更,华录智达原自然人股东已向公司追送华录智达250万股份, 公司对华录智达的持股比例达到65%。

4.公司于2012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计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2,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 录,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 —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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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对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中航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无异议。该事项已于2012 年3 月27 日公告。

5.公司于2012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65 万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出 资人民币125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夏捷通进行增资,增资后华夏捷 通注册资本由10 万元增加到255 万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华夏 捷通管理团队持有25%的股权。本次增资按2 元/股的价格,增资溢 价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已于2012 年3 月26 日与徐仁霞等三位自然人 股东签订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仁霞等三位自然 人关于对北京华夏捷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协议》。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 划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2 年3 月27 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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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6 月6 日华夏捷通召开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转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 议案》,转增后华夏捷通注册资本由255 万元增加到500 万元,增加 部分245 万元由华夏捷通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转增注册资本。

6.公司于2012 年3 月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456 万元,增加控股子公司尚 易德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尚易德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 万元,公司以 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尚易德80%的股份。公司已于 2012 年3 月26 日与自然人股东刘劲松签订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劲松关于对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 增资扩股的协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 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 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 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2 年3 月27 日公告。

7.2012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2,240 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通 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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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 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2 年3 月27 日公告。

8.2012 年5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7,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 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 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2 年5 月29 日公告。

9.2013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将剩余超募资金314.80 万元 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截止至2013 年6 月30 日,超募资金 账户里的利息总计为787.56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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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本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 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 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2012 年7 月16 日公告。

截止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3,148,045.18 元 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7,955,366.12 元(超募户存续期间产生 的累计利息收入为7,957,526.54 元,手续费累计支出为2,160.42 元, 抵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利息收入净额为7,955,366.12 元),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1. 2013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 募投项目——“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ATMOS)”已经完工,募集资 金专户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 金本金已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2013 年3 月28 日公司在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3 年年度报告》),结余的利息收入将转 入公司的基本账户。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号议案 已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 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与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 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收入将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公司在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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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决定将该募集 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对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于9 月23 日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结余利息收入 4,088.48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情况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及地点的情况。

(五)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和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调整建设周期与计划情况

截止2014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调整建设周期与计 划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 年7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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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关于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为优先项 目保障研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智能交通 管理操作系统项目(ATMOS)”具体实施过程中调增前期工作费用和研 发费用支出,调减部分硬件设备购置支出和办公用房购置支出。为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公司决定对“新一代 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投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项目投资方向不变,增加前期工作费用、研发费用支出,办公用房由 购置改为租赁以降低支出,取消原投资计划中的市场开拓费用、铺底 流动资金支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8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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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3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 5,080.00
5,080.00

5,162.17

101.62%
2012年11月30日 1,123.21
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
设示范项目
7,423.00
7,423.00

6,404.75
86.28% 2014年12月31日 0.00 不适用(项
目未完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503.00
12,503.00

11,566.92
1,123.21
超募资金投向
增资并购 0.00 0.00 21,061.00 1,039.31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0.00 0.00 4,3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00 0.00 11,010.75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0 0.00 36,371.75 1,039.31
合计 12,503.00 12,503.00 47,938.67 2,16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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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32 90.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3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设示范项目(AITDS)”目前主要是外场系统建设工作未完成,未能按计划如期完成,主要原因如下:1)由于石景山区属道路施工审
批未通过(涉及区路政及区园林部门),造成石景山区属路段外场施工处于停滞状态;2)由于市属道路施工审批未通过(涉及市路政局),造成石景山区市属路段外场施工处于停
滞状态。是外场系统涉及道路施工,石景山区环境保护局认为该项目符合环保各项要求,同意项目实施并出文确认(石环保核【2010】09号文),但道路施工同时涉及区路政及区
园林部门和市路政局,相关道路施工手续正在办理审批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1.201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
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委托借款,使用2,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中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1年12月31日使用的资金为5,979.12万元,2012年1月12日,公司已归还使用超募资金5,979.12万元。
3.201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华录智达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华录智达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
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华录智达60%的股份,为华录智达第一大股东。由于未能完成所承诺的业绩,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股东张世强先生和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向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华录智达5%的股份, 2014年6月24日,华录智达完成工商注册登
记变更,华录智达原自然人股东已向公司追送华录智达250万股份,公司对华录智达的持股比例达到65%。
4.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录,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65万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夏捷通进行
增资,增资后华夏捷通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到255万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持有2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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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32 90.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3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456万元,增加控股子公司尚易德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尚易德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尚易德80%的股份。
7.2012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2,240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通翔。
8.2012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1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201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将剩余超
募资金314.80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账户里的利息总计为787.5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11 年6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
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2011年7月15日—2012年1月14日。截止2011年12月31日使用的资金为5,979.12万元,2012年1月12日,公司已
归还使用超募资金5,979.12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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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32 90.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38.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将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前,
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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