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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May 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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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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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12日召 开了第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 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4,300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控股股东委托贷款,使用 2,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 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委托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 金使用》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基于上述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4,300万元超募资金提前归还 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和使用2,8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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