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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pr 1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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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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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月11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0]26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 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 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 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 细则》(2009年修订)。
重要提示
1、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561 号文核准。股票代码为 300212,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下发行股数为 34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0%;网上发行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 网下最终发行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 “ ” (以下简称 中航证券 、 主承销商 )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1 年 4 月 25 日),参与申购的投 资者须为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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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 备创业板投资资格。
4、中航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 (T-5 日,周一)至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周三)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现 场推介和初步询价。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 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自主选择在深圳、上海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 10 月 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 周三)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中 航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 16 名询价对象,但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 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股票配 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申报的,不得参与网下 申购。
6、股票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参与初步询价的,须同时申 报价格和数量,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并且应按规定进行初 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 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中航证券研究 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量 变动最小单位即 “ 申购单位 ” 均设定为 68 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 是 68 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340 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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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 监会和协会备案。
10、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 68 万股)配号 的方法,中航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 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 5 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 68 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34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有效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34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发行。 11、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T+2 日,周三)在《北京易 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 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可能因下列情形中止: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 对象不足20家;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40万股;网上 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1,360万股,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 足;网下报价情况未及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预期。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1 年 4 月 15 日(T-6 日,周五)登载于中国 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 (www.ehualu.com)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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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 T-6日 2011年4月15日(周五) |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上市提示公告》 |
| T-5日 2011年4月18日(周一)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
| T-4日 2011年4月19日(周二)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
| T-3日 2011年4月20日(周三) |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
| T-2日 2011年4月21日(周四) |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数量及有效报价 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 T-1日 2011年4月22日(周五) |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
| T日 2011年4月25日(周一) |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之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
| T+1日 2011年4月26日(周二) |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摇号抽签 |
| T+2日 2011年4月27日(周三) |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 T+3日 2011年4月28日(周四)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
注:1、T 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股票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 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股票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 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航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和路演推介工作。
1 、路演推介安排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11 年 4 月 18 日(T-5 日,周一)至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周三)期间,在深圳、上海、北京向询价对象进行路演推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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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安排如下:
| 体安排如下: | |||
|---|---|---|---|
|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 2011年4月18日 (T-5日,周一) |
9:30-11:30 | 深圳 | 深圳福田香格里拉酒店 二楼宴会厅I厅 |
| 2011年4月19日 (T-4日,周二) |
9:30-11:30 | 上海 | 上海浦东香格里拉酒店 紫金楼三楼盛事堂I厅 |
| 2011年4月20日 (T-3日,周三) |
9:30-11:30 | 北京 | 北京国寿会议中心 二楼金融大讲堂I+II+III厅 |
如对现场推介会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 联系电话 0755-83689783、010-66213900-312、010-66213900-313。
2 、初步询价安排
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所办 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成为 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1)初步询价期间为 2011 年 4 月 18 日(T-5 日,周一)至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周三)期间的三个工作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 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 和申报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为 0.01 元,每个股票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 3 档价格,各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 数量互相独立。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下限为 68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 小单位为 68 万股,每个股票配售对象的累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 340 万股。
申报申购数量及申购价格时应注意:
①每一配售对象最多可填写三档申购价格;
②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的三档申购价格分别为 P1、P2、P3,且 P1>P2> P3,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 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P,则若 P> P1,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 P1≥P>P2,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 申购的数量为 Q1;若 P2≥P>P3,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 Q1 +Q2;若 P3≥P,则该配售对象可以参与网下申购的数量为 Q1+Q2+Q3。
(3)股票配售对象申报的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无效申报:股票配售对象未在 初步询价截止日 2011 年 4 月 20 日(T-3 日,周三)12:00 前完成在中国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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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登记备案的;股票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 信息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的;申报价格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申报数量; 累计申报数量超过 340 万股以上或者任一报价数量不符合 68 万股最低数量要求 或者增加的申报数量不符合 68 万股的整数倍要求的申报数量的部分。
(4)询价对象每次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申 报数量的,应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询价对象每次申报及修改情况 将由主承销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股票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 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 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三、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 联系及咨询电话:0755 83689783、010-66213900-312、010-66213900-313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 3024 号航空大厦 29 楼 邮编:518031
发行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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