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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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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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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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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王妍女士、刘炜女士、李华女士、何晓楠先生、谷桐宇 先生、宋征先生、满孝国先生、颜芳女士具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妍女士、刘炜女士、李华女士、何晓楠先生、 谷桐宇先生、宋征先生、满孝国先生、颜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颜芳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收购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关于收购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高辉女士就此事项回避表决,8名董事 一致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收购滁州易华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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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吕本富 吴晶妹 李尚荣

2021 年6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