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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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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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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你们好,本人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工作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5 次股东大会,2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会议
吴晶妹 独立董事 27 0 0
股东大会会议
吴晶妹 独立董事 5 0 0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表示赞 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2020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 年度任期内,本人依照独立董事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 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的审计沟通及监督工作,意见的具体情况如

下:

1、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关于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的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事项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 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四届三十九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关于审议 2020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和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5 月13 日,公司召开四届四十二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公司 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 分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特定对象 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 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关于公司与部分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议案》、《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 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6 月30 日,公司召开四届四十五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 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8 月13 日,公司召开四届四十六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8 月28 日,公司召开四届四十八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公司 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部 分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国调基金推荐董 事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同意公 司与发行对象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同意提名国调基金推荐董事的议案》 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0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公司本 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国调 基金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四

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相关主体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进行承诺的议案》、《关于同意公 司与国调基金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10 月21 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二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收购 控股子公司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 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事 前认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的议案的议案》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四次董事会,本人对《关于转 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高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

并经过认真审议,对《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高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七次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关 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吸收合并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 司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2、2020 年12 月27 日,公司召开四届五十九董事会,本人对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 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募集 资金、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核,及时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保公司及

时完成年报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对2020 年度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 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 行了监督、核查职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选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发挥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行业竞争现状、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公司加强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公平、 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 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 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 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客观公正地保 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 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关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从而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

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其他工作

  • 1、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

提出异议;

  • 2、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 3、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也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 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 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 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晶妹

2021 年4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