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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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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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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89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 年11 月20 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 年11 月14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代)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湖南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授信8 亿元,专项用于 “湖南数据湖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期限10 年,以易华录名下所持有的湖南 华云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9%股权进行股权质押担保。湖南华云承诺为易 华录提供保证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共同推选,拟推选公司董事、总裁林拥军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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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股东会、 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本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以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变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拟提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林拥军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的主 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战略委员会:由林拥军先生、高辉女士、杨晓光先生(独立董事)三人组 成,林拥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提请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提请召开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12 月6 日上午10:00,地点为北京市 石景山区阜石路165 号中国华录大厦B 座十层,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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