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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5

Jul 1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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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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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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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赵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 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予以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推选赵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甄爱武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裁职 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相应的考察,拟推选赵新勇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推选赵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对此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推选赵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发表意见如下:

1、 本次公司董事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 2、 董事候选人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 (1)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 (2) 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3) 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 (4)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

  • (5)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

  • 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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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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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本次公司董事的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 4、 同意选举赵新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并将《关于推选赵新勇

  •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林拥军先生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相 应的考察,拟聘任赵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聘任赵新勇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 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2、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 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三、《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工作调整,即日起,陈相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 长韩建国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相应的考察,拟聘任副总裁闫肃先 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对此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聘任闫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发表意见如下:

  • 1、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 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2、通过对闫肃先生的任职资格及能力进行认真审核,闫肃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且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 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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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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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3、我们认为闫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资格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良好,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 于公司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闫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梁云凤 杨晓光 马朝松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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