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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Jul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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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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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3-03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 年7 月16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通知已于2013 年7 月3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炳恺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 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承接计算机信息系 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销售智能 交通相关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并提供售后服务;智能交通系统服务、 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工程管理服务;智能交通项目设计、规划、咨询、培训; 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公共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服务;工业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工 程;智能楼宇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安全技 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应急 通信车、大型应急指挥车改装。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2012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3 年5 月15 日实施,总股本现已发生变化,对《公司章程》 第五条及第十八条进行修订;公司决定修改经营范围后,对《公司章程》第十二 条进行修订(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0 万元。

修订后的条款: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00 万元。

原章程: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 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注册 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

修订后的条款:第十二条 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 术转让;承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交通智能化工程及产品研 发、生产和销售;销售智能交通相关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设备并提供售后 服务;智能交通系统服务、信息服务、数据处理;工程管理服务;智能交通项目 设计、规划、咨询、培训;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公共软件及其他软件的服务; 工业控制与自动化;通讯工程;智能楼宇工程建设及管理服务;施工总承包;专 业承包;劳务分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应急通信车、大型应急指挥车改装。

原章程: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4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后的条款: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00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相关制度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做相应修订。

根据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拟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 经营效益,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中的314.8 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13 年6 月30 日,超募资金账户里的利息总计为787.56 万元),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的调整没有违 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五、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ATMOS)”已经完工,募集 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2013 年3 月28 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2 年年度报告》),结余的利息收 入将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号议案已通 过《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北京 银行与华夏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收入将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公司在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决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对应与保荐 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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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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