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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Aug 2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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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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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1-018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 2011年9月27日任期届满。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 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且连续持股一年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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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且连续持股一年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一届董 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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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2011年8月29日前)按本公告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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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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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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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董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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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召开第一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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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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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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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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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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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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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 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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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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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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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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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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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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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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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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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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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遣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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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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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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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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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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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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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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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备股份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规章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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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法律法规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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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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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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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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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本公司或者本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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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 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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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 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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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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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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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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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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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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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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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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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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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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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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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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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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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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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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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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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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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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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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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荐人必须在2011年8月29日17: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以收件
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芳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2281160
联系传真:010-52281188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5号中国华录大厦B座
邮编:100043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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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 别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 别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信息 |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任职资格是 否符合《公 司法》、《公 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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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历(包括 但不限于学 历、职称、 详细工作履 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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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包括但不 限于与公司 控股股东是 否存在关联 关系、持有 公司股份、 是否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 惩戒等情况 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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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人: (签名/盖章) 201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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