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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May 1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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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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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1-0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2011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时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十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5月6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和监事。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国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在北京银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号分别为
01090879400120109090940、10270000001400805、1000000010120100095418、 01360141700057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华夏 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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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二环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 超募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 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4,300万元用于提前偿还委托贷款,2,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提前偿还委托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组织机构调整
上市之后,由于融资渠道的畅通,易华录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在智能交通管理 领域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完善扩大,为拓展业务规模,完善产业布局,并且提高精 细化管理水平,公司拟成立项目企划部、海外事业部、数字城市事业部、轨道交 通部以及工程事业部,可以有效的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体现公司整体较高的成 长性,为公司较高的业绩增长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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