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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pr 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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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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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
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易华 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文件的规定,对易华录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 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一)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1 、关联人介绍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华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润生
注册资本:183,600.828591 万元
经营范围:视听、通讯设备、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应用、技术咨询、销 售、技术服务;系统工程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及管理;文化 信息咨询;经营广告业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机械电子产品开发、生产、销 售;GSM/CDMA 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的35.31%股权,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3 、履约能力分析
华录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央直属企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 正常 经营, 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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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
1 、关联人介绍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 717 号华录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尹松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与销售、高密度光盘库及硬盘阵列的云存储 产品及其关键件销售、其他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音视频监控存储产品销售、计 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网络 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销售、智能 感知与控制设备销售、汽车电子产品及车载充电池产品销售、国际贸易代理、国 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院”)系由中国华录 松 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彩虹经贸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中国华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出资占比分别为 41%、 39%、15%、5%。因光研院系易华录控股股东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故光研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光研院系华录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 正常经营, 财务状 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三)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 、关联人介绍
注册地址: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高教路 1019 号
法定代表人:林拥军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软件服务;互 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数字内容服务、计算机 系统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安全服务;餐饮服务;停车场服务;清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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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架线和管道工程施工;施工劳务;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计算机 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确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成立,尚未开展实际经 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与泰州市智航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中业慧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 易华录参股 30%,易华录董事、总裁林拥军先生为泰州数据湖的董事长,故与公 司构成关联关系。
3 、履约能力分析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地方政府与央企上市公司发起设立 的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 正常经营, 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强。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易华录因经营业务需要,预计 2018 年度公司将与关联方华录集团、光研院、 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韩建国、王力、杜江、徐忠华、林拥 军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华录集团及 股东林拥军先生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该事项。
(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
1 、关联交易事项
(1)2017年度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集团”)向公司提 供的委托贷款为33,000万元,发生房租684.51万元,预计2018年度中国华录集团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不超过58,000万元,发生房租总额不超过8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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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公司不向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它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2)2017年度公司与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研 究院”)发生电子产品采购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620.37万元,占年度同类交易金 额的11.33%,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华录光存储研究院(大连)有限公司发生电子产 品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
(3)2018年,预计公司与泰州易华录数据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州数据湖”)发生项目施工承包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
2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除上述第1条所述关联交易外,在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范围内,公司 或公司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与华录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发生产品采购及服务 等交易,具体见下表: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定 价依据 |
预计金额 (万元) |
截止披露 日已发生 金额(万 元) |
上年发生 金额(万 元) |
|---|---|---|---|---|---|---|
| 接受委托 贷款 |
中国华录 集团有限 公司 |
委托贷款 | 根据市场行 情协议定价 |
58,000 | 0 | 33,000 |
| 向关联人 支付房租 |
中国华录 集团有限 公司 |
支付房租 | 根据市场行 情协议定价 |
800 | 129.14 | 684.51 |
| 向关联人 采购产品、 商品 |
华录光存 储研究院 (大连)有 限公司 |
采购电子 产品 |
根据市场行 情协议定价 |
80,000 | 11,115.27 | 24,620.37 |
|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
泰州易华 录数据湖 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 成本服务 |
根据市场行 情协议定价 |
140,000 | 0 | 0 |
(三)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发生金 额(万元) |
预计金额 (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 同类业务比例 |
|---|---|---|---|---|---|
| 接受委托贷款 | 华录集团 | 委托贷款 | 33,000 | 120,000 | 100% |
| 向关联人采购产 品、商品 |
光研所 | 采购电子 产品 |
24,620.37 | 30,000 | 11.33% |
2017 年,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低于预计总金额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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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中期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拓展了融资渠道, 提升自融资能力,减少对华录集团融资依赖,同时因项目原因部分委托贷款延期 至 2018 年发放,因此华录集团委贷的关联交易额未达到预计数。
三、关联交易定价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与关联方 2017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并经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核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18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尚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交易事项以市场化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协议价格,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8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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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及 2018 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 宗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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