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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Apr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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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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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16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 录”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易华录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5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易 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易华录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186,15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8.90 元,截止 2015 年 9 月 15 日止,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257.99 万元, 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1,091.81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38,166.1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出具中天运【2015】验字第 9004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公司发行人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2016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开设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75,000.00 万元;
2、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开设的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63,295.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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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银行及账号 | 余额 | 累计存款利 息 |
备注 |
|---|---|---|---|---|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11001174100053005796 |
0.00 | 18.82 | 已销户 |
| 4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11001560002363940000 |
0.00 | 18.09 | 已销户 |
| 合计 | 0.00 | 36.91 |
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 0.00 元,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为本次募 集资金批准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分别设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账号分别为: 11001174100053005796、1100156000236940000,两个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公司 2015 年 12 月 28 日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募集 资金专户(账号:11001174100053005796)办理销户,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 18.92 万元转入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 行账户。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募集资 金专户(账号:1100156000236940000)办理销户,结余 276.18 万元全部转至北 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 山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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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事项已于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为增加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 存放,并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承诺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 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存单不做质押。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2016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
五、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3020 号《北京 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 “易华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易华录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 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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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 荐人对易华录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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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38,166.18 | 138,166.18 | 138,166.1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6.18 | 276.18 | 276.1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8,295.1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季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75,000.00 | 75,000.00 | 0.00 |
75,000.00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3,166.18 | 63,166.18 | 276.18 | 63,295.10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向小计 | — | 138,166.18 | 138,166.18 | 276.18 | 138,295.10 | — | — | — | — | ||
| 合计 | — | 138,166.18 | 138,166.18 | 276.18 | 138,295.10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
无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及去向 |
1. 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将建设银行北京杨庄东路支行账户余额18.92万元全部转入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账户; 2. 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办理销户,将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结余276.18万元全部转至北京银行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元,上表计算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8.92 万元,差额-128.92 万元,主要是因为:1、前期 发行时的律师费、登记费、验资费、账户维护费等共计 92.01 万元由公司基本账户垫付;2、利息收入合计 36.9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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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6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袁宗 杜国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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