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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E-HUALU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4

Mar 24, 2015

55219_rns_2015-03-24_ada2f8d8-c570-45b4-8f43-b1bd3fbb29b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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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 录”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易华录 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61 号”文核准,易华录首 次公开发行 1,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0.46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51,782.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03.20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78.80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4 月 28 日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天运【2011】验字第 004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银行及账号 余额 累计存款利息 备注
1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ATMOS)
0136014170005713
0 825,799.31 已销户
2 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
10270000001400805
0 5,140,801.24 已销户
3 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01090879400120109090940
0 2,814,564.88 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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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序号 银行及账号 余额 累计存款利息 备注
4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AITDS)
1000000010120100095418
0 2,701,248.81 已销户
合计 0 11,482,414.24

注: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 元,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计算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82,414.24 元,差额-11,482,414.24 元为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的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更加详细严格的规定。

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为本次 募集资金批准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在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 园区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号分别为 01090879400120109090940 、 10270000001400805、1000000010120100095418、0136014170005713,四个账户 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华夏银行 石景山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 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事项已于 2011 年 5 月 21 日公告。

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资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8 月 30 日、 2013 年 9 月 23 日、2013 年 9 月 24 日注销北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支行账户、中 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账户、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账户。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 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注销了浙商银行北 京分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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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三、201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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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8.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 ,01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18.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2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 5,080.00
5,080.00

5,162.17

100%
2012年11月30日 3,539.94
新一代智能交通系统开发与建
设示范项目
7,423.00
7,423.00

6,404.75
100% 2014年8月31日 498.99
结余募投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288.78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503.00
12,503.00

12,855.70
4,038.93
超募资金投向
增资并购 0.00 0.00 21,061.00 2,718.67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0.00 0.00 4,3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0.00 0.00 11,010.3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0.00 0.00 36,371.34 2,718.67
合计 12,503.00 12,503.00 49,227.04 6,7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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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8.69 1,378.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 ,01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18.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2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进展情况
1.201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300
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委托借款,使用2,8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11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中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1年12月31日使用的资金为5,979.12万元,2012年1月12日,公司已归还使用超募资金5,979.12万元。
3.201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华录智达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华录智达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
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华录智达60%的股份,为华录智达第一大股东。由于未能完成所承诺的业绩,华录智达2014年4月1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了:
股东张世强先生和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向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华录智达5%的股份, 2014年6月24日,华录智达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公司对华
录智达的持股比例达到65%。
4.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录,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65万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出资人民币125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华夏捷通进行
增资,增资后华夏捷通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到255万元,公司持有75%的股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持有25%的股权。
6.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3,456万元,增加控股子公司尚易德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尚易德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尚易德80%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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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8.69 1,378.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 ,01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18.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2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7.2012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2,240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通翔。
8.2012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1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201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拟将剩余超
募资金314.80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账户里的利息总计为787.56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2011 年6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
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时间从2011年7月15日—2012年1月14日。截止2011年12月31日使用的资金为5,979.12万元,2012年1月12日,公司已
归还使用超募资金5,979.12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1、2013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交通管理操作系统(ATMOS)”
已经完工,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结余的利息收入将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9月23日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结余利息收入4,088.48元转入
公司的基本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11、201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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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48,078.80 48,078.8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78.69 1,378.6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 ,018.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18.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22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12%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
发生重大变化
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AITDS项目在达成项目预计目标效果的前提下, 拟将原计划投入AITDS项目室外系统中硬件设备及前期费用的剩余募集资金1,018.25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不再继续进行投资建设,并据此对AITDS项目结项,账户于2014 年12 月12 日销户,节余的募集资金1,018.25万元和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270.12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201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 :大连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1 日改名为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

注 2 :北京华夏捷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更名为北京高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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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8,078.80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35,575.80 万元:

1.201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300 万元归还部分未到期的委托借款,使用 2,800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 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 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 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公告。

2.2011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超募资金 6,000 万 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具体时间从 2011 年 7 月 15 日 -2012 年 1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 2011 年 6 月 16 日公告。截止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为 5,979.12 万元。 2012 年 1 月 12 日,公司已归还使用超募资金 5,979.12 万元。

3.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 3,000 万元,增加华录智达的注册资本,增资后华录 智达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后华 录智达 60%的股份,为华录智达第一大股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 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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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 2011 年 11 月 15 日公告。

由于未能完成所承诺的业绩,华录智达科 2014 年 4 月召开 2013 年度股东会, 会议表决通过了:股东张世强先生和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无偿向北京易 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华录智达 5%的股份, 2014 年 6 月 24 日,华 录智达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公司对华录智达的持股比例达到 65%。

4.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天津易华录,并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是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的有关规定。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公司对 超募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航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该事项已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告。

5.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 365 万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出资人民币 125 万元,对 全资子公司华夏捷通进行增资,增资后华夏捷通注册资本由 10 万元增加到 255 万元,公司持有 75%的股权,华夏捷通管理团队持有 25%的股权。本次增资按 2 元/股的价格,增资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与徐仁霞等 三位自然人股东签订了《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仁霞等三位自然 人关于对北京华夏捷通技术培训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协议》。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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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 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 已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告。

2012 年 6 月 6 日华夏捷通召开 201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转增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议案》,转增后华夏捷通 注册资本由 255 万元增加到 500 万元,增加部分 245 万元由华夏捷通资本公积— 资本溢价转增注册资本。

6.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使用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 3,456 万元,增加控股子公司尚易德的注册资本,增资 后尚易德注册资本增加至 5,000 万元,公司以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增资 后尚易德 80%的股份。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与自然人股东刘劲松签订了《北 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刘劲松关于对北京尚易德科技有限公 司进行增资扩股的协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 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 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 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告。

7.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 超募资金出资人民币 2,240 万元,成立控股子公司天津通翔。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 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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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 于 2012 年 3 月 27 日公告。

8.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7,1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 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 已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告。

9.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业务快速发 展的需要,拟将剩余超募资金 314.80 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截止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超募资金账户里的利息总计为 787.56 万元),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经过本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 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 1 号—超募资金使用》等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 于 2012 年 7 月 16 日公告。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剩余超募资金 3,148,045.18 元及账户存续 期间产生的利息 7,955,366.12 元(超募户存续期间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为 7,957,526.54 元,手续费累计支出为 2,160.42 元,抵减手续费支出后的利息收入 净额为 7,955,366.12 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3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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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管理操作系统(ATMOS)”已经完工,募集资金专户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 已全部支出(民生银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已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 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3 年年度报告》),结余的利息 收入将转入公司的基本账户。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号议案已 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专户北 京银行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与华夏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内的募集资金本金及利 息收入将全部支出(详情请查阅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经与 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决定 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对应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公司于 9 月 23 日将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二环支行结余利息收入 4,088.48 元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审议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并结项的议案》,公司结合市场发展形势、AITDS 项目实 际建设情况及建设成果,在通过接入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的共享数据以及天津、 哈尔滨、厦门、包头等城市室外系统大量交通实时和历史数据实现室内系统达成 项目预计目标效果的前提下, 拟将原计划投入 AITDS 项目室外系统中硬件设备 及前期费用的剩余募集资金 1,018.25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不再继续进行投资建 设,并据此对 AITDS 项目结项。截止目前公司对 AITDS 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 金 6,404.7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018.25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拟将节 余的募集资金 1,018.25 万元及账户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该事项已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该账户 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销户,节余的募集资金 1,018.25 万元和账户存续期间产生 的利息 270.12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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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易华录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易华录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 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除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结构外,公司不 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易华录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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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 2014 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巧刚 陈静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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