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6
Jul 28, 2016
55037_rns_2016-07-28_0cfc570e-3177-47b2-9a81-346184a7fbaf.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6—80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
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12 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2016年8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截至2016年8月8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18 区2 号楼二层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 如下: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私募债券相关事项的议
-
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7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 年8 月10 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5: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 号总部基地18 区2 号楼七层董 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 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需在2016 年8月10日17: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在显著位置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彤 吴志刚
电话:010-83683366-8287、8288 传真:010-83683366-8223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及附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11”,投票简称为“鼎汉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编码 |
| 总议案 | 所有议案 | 100 |
| 议案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00 |
| 议案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2.00 |
| 议案3 | 《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 3.00 |
| 议案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私募 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4.00 |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8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8 月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 年8 月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XXX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XXX)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鼎 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按以下 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 序 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总议案 |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发行私募债券的议案》 |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私募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年 月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 注: 1. 请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