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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3

Feb 7, 2013

55037_rns_2013-02-07_291cf0d9-5474-441f-84ef-89f8828c8ac4.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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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作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拟实施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发表意见如下:

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作为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合 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 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相关规定委托独立董事傅延宗先生就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会 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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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秋生 曹五顺 傅延宗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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