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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1
Feb 2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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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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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保证全体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监事能够更好地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参照 行业惯例,特制订本津贴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监事是指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全体成员。
第二条 根据董事、监事产生方式和工作性质的不同,划分为:
(一)内部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以担任公司某一职务并负责管理有 关事务的董事。
(二)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相关规定 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三)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四)股东监事,指股东提名,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职工监事,指公司在职职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董事、监事的津贴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 责任等,同时参照行业惯例。
第四条 津贴标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20,000 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0,000元(税前)。
第五条 董事、监事除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获得津贴,与其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监事外的职务的薪资标准领取薪酬没有必然关联。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董事、监事津贴于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任免通过当日起每 月计算发放。
第七条 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 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