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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Feb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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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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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8 08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 数量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汉技术”)2018年2月6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议案》等,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简要说明

1、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公司将《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2017年12 月25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12月27日,公司监事 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 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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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议案,并于2018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议案》, 同意取消2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00人调整为 29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365.5万份调整为1,364.9万份,确认2018年2 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及数量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张玉东、邓煜华共2名激励对象向公司书面表 示其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将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并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取消对上述人员授予股票期权。

经过上述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298人, 数量调整为1,364.9万份。上述调整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除此之外,其他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与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公告的完全一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等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三、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本次对公司即将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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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对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及数量 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取消向张玉东、邓煜华共 两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人数调整为298人,数量调整为1,364.9万份。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北 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对授予人员和数量进行的调整。

六、法律书的结论意见

“1、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为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公司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2 月 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及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98 人, 授予数量调整为 1364.9 万份的安排,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 相关规定。

4、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 期权的授予条件。”

七、备查文件

  • 1、《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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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

涉股票期权调整及授予的独立意见》

  • 3、《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4、《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

  •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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