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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Nov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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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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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7 101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 39.43% 股权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概述
(一)交易概述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7年11月9 日与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奇辉”、“甲方”)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2.58亿元收购由新余奇辉 持有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辉电子”、“交易标的”、 “标的公司”)剩余39.4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100% 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二)审批程序
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新余 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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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503MA35GFRY5W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侯文辉 |
| 主要经营场所 |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总部经济园太阳城 |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经营范围 | |
| 合伙人信息 | 侯文奇、侯文辉 |
注:侯文奇持有公司股份13,413,8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除此之外,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736742875Q |
| 法定代表人 | 李诗东 |
| 注册资本 | 10,001万人民币 |
| 住所 |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号 |
| 设立时间 | 2002年04月02日 |
|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开发、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开发、安装、销 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防雷设备安装及销售,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持 资质证经营),消防产品安装、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防雷设备、消防 产品上门维修服务,有线电视工程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 电子产品焊接、切割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服务。(依法须经批 |
|
| 经营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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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 股东名称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057.6057 | 60.57% | 10,001.0000 | 100.00% |
|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943.3943 |
39.43% | 0.0000 | 0.00% |
| 合计 | 10,001.0000 | 100.00% | 10,001.0000 | 100.00% |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17年9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 资产总额 | 425,956,182.77 | 430,978,646.10 |
| 其中:应收账款 | 229,928,053.52 | 286,235,861.11 |
| 负债总额 | 152,169,104.07 | 165,828,369.06 |
| 净资产 | 273,787,078.70 | 265,150,277.04 |
| 项目 | 2017年1-9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83,807,541.43 | 226,854,891.62 |
| 营业利润 | 1,779,828.34 | 55,705,042.24 |
| 净利润 | 8,758,039.24 | 50,053,253.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526,664.13 | -4,324,739.83 |
注:1、上述2016年度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数据未经审计。
2、奇辉电子所处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根据奇辉 电子历史数据统计,四季度为销售旺季。最近两年,奇辉电子四季度营业收入占 全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76.30%,四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平均比例为 97.23%。
(四)交易标的主要业务情况
奇辉电子是一家专注于铁路行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 控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涉及铁路客运、货运、机务、安全等领域向全国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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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用户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与服务,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软硬件开发、IT系统集 成等服务。
目前中国铁路市场的18个铁路局中,奇辉电子已成功服务沈阳、济南、哈尔 滨、上海、广铁集团公司、昆明、南昌、呼和浩特、青藏铁路公司、乌鲁木齐等 14个铁路局,与客户建立了共建共生的良性合作系统,技术保障与服务贯穿咨询 设计、定制研发、工程实施、售后服务等各个方面。
奇辉电子主要产品情况:
-
1、货运:包括铁路货运列车预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货运安全集中监控管
-
理系统、铁路货场物流管理系统、货场条码化管理系统、专用线交接统计分析追 踪系统、货场编组场监控系统等。
-
2、客运:包括客运站旅客引导系统、行包到达管理系统、行包发送管理系
-
统、移动补票系统、客运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等。
-
3、安监: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系统、安检区人脸智能识别系统等。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39.43%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方权利,不 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奇辉电子注册资本3,943.3943万元,占标的 公司39.43%股权。
(二)转让价款和税费承担
-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8亿元,大写人
-
民币贰亿伍仟捌佰万元整。
-
2、本次转让涉及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
担。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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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
乙方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将首笔转让价款1亿元(人民币壹亿元)支付 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
乙方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1.58亿元(人民币壹亿伍仟 捌佰万元)。
(四)出资变更登记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首笔转让价款1亿元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后,按 照相关程序标的公司启动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甲、乙双方予以配合。双方 同时同意奇辉电子权益自11月1日起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或本次交易事项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
- 1、本协议的变更,须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2、本协议非因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 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七)违约责任
若转让价款乙方未于约定时间内支付,则在逾期半年内,甲方按照央行同期 贷款基准利率及逾期天数、金额加收利息;若逾期半年后仍未支付,则除仍需按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等条件支付利息外,乙方无偿转让奇辉电子10%股权给甲方。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的, 均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管理及人员安排
股权交割完成后,侯文奇先生继续担任奇辉电子董事长,并保证现有高管团 队的稳定性。同时奇辉集团旗下其他公司或业务主体不聘任奇辉电子部门主管以 上职位的骨干员工,如确有必要,可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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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涉及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关系, 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六、收购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的目的
公司战略聚焦轨道交通领域,以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 业为愿景,结合多元化的产品需求进行业务布局,逐步构筑基于产品多元化和跨 界式增长的商业模式,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加快落实“地面到车辆、 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跨界发展和平 台化经营。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与实践,以及近年来公司与奇辉电子在技 术、营销、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深化,公司与奇辉电子已在发展前景、 业务规划、行业布局、技术积累等方面高度协同,深度整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收购的风险
1、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甲方及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承诺奇辉电子2017年净利润不 低于6000万元(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者为准),按照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 及其关联人2015年6月与乙方签署的《关于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 协议书》的约定,如果奇辉电子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截止当期末累计承诺净 利润,则奇辉电子原实际控制人侯文奇、侯文辉及其关联人应根据《增资协议书》 对公司进行补偿。此业绩承诺系基于行业的发展水平、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能力 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 况等各种因素。
2、收购整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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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 过整合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存在整合结果可能无法达到预 期的风险。
3、标的公司竞争力持续问题
在市场需求不断快速变化、技术迅速更新的趋势之下,企业是否具备强有力 的、持久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奇辉电子作为铁路行 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若无法及时获得客 户需求、通过创新和研发解决客户问题,将在快速的行业发展过程中处于被动局 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方面,奇辉电子深耕于铁路信息化建设领域,处在铁路信息化的前沿,对 于铁路相关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等具有深刻地理解,同时能更深入地 捕捉客户需求,与公司软件及检测产品在业务渠道、技术开发等方面产生互补; 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覆盖轨道交通领域地面设备、车辆设备、服务平台及系统化 集成,具备全国范围内的客户资源及营销渠道,可以推动奇辉电子相关产品在地 铁领域的拓展。
通过本次交易,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奇辉电子具有良好的盈利 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交割完成后,奇辉电子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 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加股东回报,提升公司价值。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2.58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的奇辉电子39.43%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地面到车辆、增 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战略目标,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 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 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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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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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三)股权转让协议;
-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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