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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Sep 2,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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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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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贵会证监许可 [2014]750 号文核准,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 ” “ ” 称 公司 、鼎汉技术 或者 发行人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顾庆伟、阮寿国、 阮仁义、黎东荣、葛才丰、张雁冰、王生堂、万卿共 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13,493,971 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 本次配套融资 ” ),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11,200 万元,发行价格为 8.30 元 / 股。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 “ ” “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华泰联合证券 、 独立财 务顾问(主承销商) ”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与 发行人组织实施了本次配套融资,现将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 告如下:
一、 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鼎汉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 2014 年 3 月 21 日),原定发行价格为 14.95 元 /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14.9448 元 / 股。由于发行人第二次股权激励首次行权及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因素,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 调整为 8.30 元 / 股。
(二)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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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汉技术拟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1,200 万元,按照本次募集资金发行价格 8.30 元 / 股计算,发行股份数量为 13,493,971 股,符合发行人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贵会证监许可 [2014]750 号 文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确定为顾庆伟、阮寿国、阮仁义、黎东荣、葛才丰、张 雁冰、王生堂、万卿共 8 名特定投资者,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1,999,959.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12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0,879,959.30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 限 11,200 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 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4 年 3 月 19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 易草案及相关议案。
2014 年 5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顾庆伟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4 年第 35 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 年 7 月 24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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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寿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750 号), 本次交易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股东大会 的授权,并获得了贵会的核准。
三、 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3,493,971 股,全部由顾庆伟、阮寿国、阮仁 义、黎东荣、葛才丰、张雁冰、王生堂、万卿共 8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价格为 8.30 元 / 股。
本次发行的具体过程如下:
发行人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向顾庆伟、阮寿国、阮仁义、黎东荣、葛才丰、张 雁冰、王生堂、万卿共 8 名特定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 8 名特定投资者 在 8 月 12 日均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4]37100028 号 《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4 年 8 月 12 日止,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 账户已收到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 ( 共计 8 名 ) 缴付的认购资金 111,999,959.30 元,资金缴纳情况符合《缴款通知书》的约定。
2014 年 8 月 13 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用 后的余额 110,879,959.30 元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内。
2014 年 8 月 14 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4]37100029 号《验 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4 年 8 月 14 日止,鼎汉技术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 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111,999,959.3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人民币 110,879,959.30 元,新增股本人民币 13,493,971.00 元。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定价、缴款和验资过 程《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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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 论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认为:
“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发行价格的确定和配售过程符合《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所确定的发行对象符合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规定的条件。发行对象的选择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融资的发行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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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 规性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刘 威 傅鹏凯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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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