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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May 1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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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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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011 股票简称:鼎汉技术 编号:2013—31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09 ) 1004 号”文件批准,于 2009 年 10 月 13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3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3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481,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 13,476,533.51 后,募集资金净额: 467,523,466.49 元,其中超募资金 251,949,966.49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9 年 10 月 1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09 年 10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 [2009] 第 1-002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4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41.64万元,其中募投项 目一:轨道交通信号电源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8649.88万元,募投项目二:轨道 交通专用电源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3223.91万元,募投项目三:补 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95.95万元;超募项目一:营销服务中心项目累计投 入9111.9万元,超募项目二:投资江苏鼎汉项目累计投入3960万元,超募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截至2013年4月30日,除超募项目二:投资江苏鼎汉项目外,其他项目均已 结项。
2012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2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到期归还。2013年5月1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4200万元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随着轨道交通行业建设的回暖,尤其是今年新建高铁项目计划的重新启动, 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 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 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通过此次以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135 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67,523,466.49 元,此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为4500万元,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并承诺未来12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 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 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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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 定,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促进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弥补资金缺口,同时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 财务情况,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5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鼎汉技术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根据此次 董事会决议,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鼎汉技术 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公司承诺未来12个月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鼎汉技术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鼎汉技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500万元暂 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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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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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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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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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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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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