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Nov 9, 2017

55037_rns_2017-11-09_300cc8e1-6916-4483-b076-e4d67c3585c8.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 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 39.43% 股权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 2.58 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9.43%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 司实现“地面到车辆、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战略目标,打造轨道交通行业 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事 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二、向持股 5% 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充足,降低因支付股权收购款引起的潜在流动性 风险,公司拟向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 鼎汉”)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含本数),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及借款 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求,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新余鼎汉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国才 孙 敏 何 刚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