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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an 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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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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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4年1月27日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顾庆伟、黎东荣、葛才丰、张雁冰、 王承刚、潘晓峰、曹五顺、廖国才、孙敏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 况,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 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各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4)我们同意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包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三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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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张秋生 傅延宗 曹五顺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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