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6, 2019

55037_rns_2019-04-26_d3d12a0f-93ca-46f4-9854-76c1a4f85747.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经过商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 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财会〔2017〕14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 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此次会计政策 的变更。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特放 何 刚 孙 敏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