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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7
Aug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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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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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 2.43% 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公司”或“乙方”)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收购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的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交易概述
鼎汉技术分别于2015年6月5日和201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公司与黎东荣先生共同增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奇辉电子”、“交易标的”、“标的公司”),参与开展轨道交通信息化 业务,拓宽公司业务布局,增资后,黎东荣先生持有奇辉电子2.43%股权。。
随着公司“增量到存量”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与实践以及奇辉电子在轨道 交通客运和货运信息化领域的深耕细作、技术积累,两家公司进一步整合后,有 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业务协同,资源互补,可以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增强共同 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2017年8月26日,公 司与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奇辉”)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2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0.57%股权。 同日,公司与黎东荣先生(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甲方”)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拟以自有资金1,589.9143万元收购其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本次收购奇辉电子2.43%股权事宜的交易对方黎东荣为公司董事,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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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批程序
2017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黎东 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东荣对此议案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事 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黎东荣先生的基本情况
黎东荣,男,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 学电气工程硕士。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黎东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66,606股。黎东荣先 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0736742875Q |
| 法定代表人 | 李诗东 |
| 注册资本 | 10,001万人民币 |
| 住所 | 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1号 |
| 设立时间 | 2002年04月02日 |
| 经营范围 | 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开发、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开发、安装、销售, 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防雷设备安装及销售,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持资质证 经营),消防产品安装、销售,安全防范监控设备、防雷设备、消防产品上门 维修服务,有线电视工程安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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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切割服务,金属表面处理(不含电镀)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奇辉电子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将注册资本由 备注 7442.8571万元增至10001万元,目前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二)交易标的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
3,943.3943 | 39.43% | 3,943.3943 | 39.43% |
|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5,814.5814 | 58.14% | 6,057.6057 | 60.57% |
| 黎东荣 | 243.0243 | 2.43% | 0.0000 | 0.00% |
| 合计 | 10,001.0000 | 100.00% | 10,001.0000 | 100.00% |
注:上述交易标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本次交易前”股本结构系公司收购 完成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30.57%股权后的数据。
(三)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2017年6月30日 | 2016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96,451,661.92 | 430,978,646.10 |
| 其中:应收账款 | 237,038,580.73 | 286,235,861.11 |
| 负债总额 | 135,628,640.59 | 165,828,369.06 |
| 净资产 | 260,823,021.33 | 265,150,277.04 |
| 项目 | 2017年1-6月 | 2016年度 |
| 营业收入 | 27,261,349.87 | 226,854,891.62 |
| 营业利润 | -6,278,970.09 | 55,705,042.24 |
| 净利润 | -4,327,255.70 | 50,053,253.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746,079.79 | -4,324,739.83 |
- 注:1、上述2016年度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7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奇辉电子所处轨道交通行业细分市场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根据奇辉 电子历史数据统计,四季度为销售旺季。最近两年,奇辉电子四季度营业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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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76.30%,四季度净利润占全年净利润的平均比例为 97.23%。
(四)交易标的主要业务情况
奇辉电子是一家专注于铁路行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 控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涉及铁路客运、货运、机务、安全等领域向全国铁 路用户提供专业技术保障与服务,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的软硬件开发、 IT 系统集 成等服务。
奇辉电子主要产品情况:
1 、货运:包括铁路货运列车预检高清视频监控系统、货运安全集中监控管 理系统、铁路货场物流管理系统、货场条码化管理系统、专用线交接统计分析追 踪系统、货场编组场监控系统等。
2 、客运:包括客运站旅客引导系统、行包到达管理系统、行包发送管理系 统、移动补票系统、客运安全生产调度指挥系统等。
- 3 、安监:应急指挥视频监控系统、安检区人脸智能识别系统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公司收购奇辉电子另外30.57%股权的转让价格一致, 是双方基于对奇辉电子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整合的可行性以及未来公司与奇辉电 子的优势互补、战略协同等因素考虑,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 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 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标的
本次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注册资本243.0243万元,占目标公 司2.43%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对标的公 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已充分了解上述转让标的及标的公司之现有状况。
(二)转让价款和税费承担
-
1、经双方协商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589.9143万元,
-
大写壹仟伍佰捌拾玖万玖仟壹佰肆拾叁元整。
-
2、本次转让涉及的过户、变更登记等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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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三)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及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 银行帐户内。
(四)出资变更登记
1、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后,按照相关 程序要求标的公司启动工商变更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2、在标的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股权交割完 成。
(五)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或事项经乙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 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七、收购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的目的
公司战略聚焦轨道交通领域,以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 业为愿景,结合多元化的产品需求进行业务布局,逐步构筑基于产品多元化和跨 界式增长的商业模式,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加快落实“地面到车辆、 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实现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跨界发展和平 台化经营。
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的进一步推进与实践,以及近年来公司与奇辉电子在技术、 营销、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合作逐步深化,公司与奇辉电子已在发展前景、业务 规划、行业布局、技术积累等方面高度协同,深度整合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 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收购的风险
1、业绩承诺无法实现风险
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侯文奇、侯文辉承诺奇辉电子2017 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净利润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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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为准),按照侯文奇、侯文辉及其关联人2015 年6月与乙方签署的《关于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的约定, 如果奇辉电子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小于截止当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则侯文奇、 侯文辉及其关联人应根据《增资协议书》对公司进行补偿。此业绩承诺系基于行 业的发展水平、标的公司目前的运营能力做出的综合判断,最终能否实现取决于 行业的发展趋势及标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等各种因素。
2、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发挥本次关联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 定性,存在整合结果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3、标的公司竞争力持续问题
在市场需求不断快速变化、技术迅速更新的趋势之下,企业是否具备强有力 的、持久的竞争优势,已成为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奇辉电子作为铁路行 业信息化建设、软件开发、智能分析等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若无法及时获得客 户需求、无法通过创新和研发解决客户问题,将在快速的行业发展过程中处于被 动局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方面,奇辉电子深耕于铁路信息化建设领域,处在铁路信息化的前沿,对 于铁路相关软件开发、智能分析、视频监控等具有深刻的理解,同时能更深入的 捕捉客户需求,与公司软件及检测产品在业务渠道、技术开发等方面产生互补; 另一方面,公司业务覆盖轨道交通领域地面设备、车辆设备、服务平台及系统化 集成,具备全国范围内的客户资源及营销渠道,可以推动奇辉电子相关产品在地 铁领域的拓展。
奇辉电子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交割完成后,公司持有奇辉 电子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增加股东回报,提升 公司价值。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9143万元收购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 权外,公司当年年初与黎东荣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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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收购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以下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9143万元收购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 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实现 “ 地面到车辆、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 ” 战略目标, 打造轨道交通行业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 能力。本次收购事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
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履行。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
-
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汉技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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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黎东荣持有的奇辉电子2.4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吴环宇 周琢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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