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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1
Aug 18,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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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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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1 年 1-6 月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北 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汉技术”、“发行人”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鼎汉技术2011年上半年规范运作 情况进行了持续督导和跟踪,有关情况如下:
一、鼎汉技术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的情况
(一)鼎汉技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1 .鼎汉技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汉电气”)。鼎汉电 气持有本公司2,88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26%。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顾庆伟先生。顾庆伟持有本公司2538.1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4.03%,同时,顾庆伟持有鼎汉电气82.64%的股权。
2 .鼎汉技术其他主要关联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主要关 联方如下表:
| 联方如下表: | |
|---|---|
| 关联方名称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 1、持有本公司发行前股份5%以上的股东 | |
| 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 顾庆伟 | 实际控制人 |
| 杨高运 | 股东 |
| 2、本公司控股或参股的企业 | |
| 北京中泰迅通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北京鼎汉软件有限公司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张霞、张雁冰、黎东荣、王承刚、王生堂、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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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秋生、曹五顺、傅延宗 黎东荣、吴鹏、张新生 幸建平、唐颖、杨帆、李静、倪立华 |
|
|---|---|
| 4、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 | |
| 周艳、顾德元、聂庆銮、顾庆宏、徐云彩、 顾春瑛、王高元、周祖经、左兵 |
顾庆伟之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及 配偶的父母 |
(二)鼎汉技术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的情况
鼎汉技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健全的法人 治理结构,公司及三家控股子公司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防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鼎汉技术资源。
保荐人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 文件、抽查公司资金往来记录,抽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现金报销单等材料, 并通过同鼎汉技术管理层、财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的方式对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鼎汉技术资源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保荐人认为鼎汉技术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其资源的制度,2010年1-6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没 有违规占用鼎汉技术资源。
二、鼎汉技术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 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的情况
鼎汉技术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 规章制度,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 参与投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300 万元至3,000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由董事会作出决 议。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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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 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009 年7 月21 日公司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章程(修订 案)》(上市后生效)对由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做成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即本公 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易总额在100万元至1,000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 净资产值0.5%-5%的,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权限包括:(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 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二)薪酬计划或 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 方案和制度等;(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 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 件、抽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金报销单及工资支付记录等材料,并与 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访谈。经核查,保荐人认为:鼎汉技术较好的执行并完善了 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2011 年1-6月鼎汉技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
三、鼎汉技术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的 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及回避制度
鼎汉技术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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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标的除外)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将该 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下列股东应当回避 表决:交易对方;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权的;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交易对方或 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包括:配偶、父母、 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和子女配偶的父母;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 人单位或者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单位任职的(适用于股东为自然人 的);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 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者影响的;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所认定的可能 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自然人。”“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 项时,与该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可以出席股东大 会,但应主动向股东大会申明此种关联关系。关联股东可以依照大会程序向到会 股东阐明其观点,但在投票表决时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 决情况。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交易时,应当自行回避,也 可以由其它股东提议回避,自行回避或其他股东提出回避均需以书面的方式向董 事会提出,对回避有争议的,由董事会作出回避或不回避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涉及关联交易的,本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交 易总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下的,由董 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 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 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当 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董事会应向股东大会 汇报上年度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的有关事项。”其中第四十条特别指出:“董事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时,应当详细了解发生交易的原因,审慎评估交易对公司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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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长远发展的影响,特别关注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方式掩盖关 联交易实质的行为。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当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 公司的影响作出明确判断,特别关注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包括评估值的 公允性、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与账面值或评估值之间的关系等,严格遵守关联董 事回避制度,防止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 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 议;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 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 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可以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按照本章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公司与 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书面认可 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 书面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款的规定执 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的前置意见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十一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拥有以下特别职权:重大关联交易(指公 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总额在30万元以上以及与关联法人达成的总额高于100 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 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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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相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 况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 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 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二) 2011 年上半年鼎汉技术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方交易情况
| 1.关联方交易情 | 况 | |
|---|---|---|
|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186,389.67 | 1,217,931.23 |
2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三)保荐机构关于鼎汉技术关联交易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鼎汉技术有关关联交易的相关制度规定、公司2011年半年度财 务报告、销售合同、相关会计凭证,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经核查,保荐机 构认为:2011年上半年鼎汉技术未发生经营性关联交易。
四、鼎汉技术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 1004号”文件批准,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3日采用网 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7.00元,募集资金总额:481,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6,533.51后,募集资金净额467,523,466.49元。大信会计师 事务有限公司2009年10月1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09]第1-0029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鼎汉技术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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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类型 | 账号 | 余额 |
|---|---|---|---|---|
| 北京鼎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专户 | 01090341400120112006095 | 11,520.11 |
| 北京鼎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 专户 | 110061242018010060964 | 9,732.27 |
| 北京鼎汉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北京北辰支行 | 专户 | 7115110182600005267 | 1.44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6,752.35 | 6,280.16 | ||||||||||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26,551.21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 截至期 | 项目可 | |||||||||||
| 是否已变 | ||||||||||||
| 募集资金 | 截至期末 | 末投资 | 项目达到预 | 本报告 | 是否达 | 行性是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 更项目 | 调整后投 | 本报告期 | |||||||||
| 承诺投资 | 累计投入 | 进度 | 定可使用状 | 期实现 | 到预计 | 否发生 | ||||||
| 超募资金投向 | (含部分 | 资总额(1) | 投入金额 | |||||||||
| 总额 | 金额(2) | (%)(3)= | 态日期 | 的效益 | 效益 | 重大变 | ||||||
| 变更) | ||||||||||||
| (2)/(1) | 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轨道交通信号电 源产业化项目 |
是 | 9,332.53 | 9,332.53 |
900.66 |
2,178.56 | 23.34% |
2012年06 月30日 |
22.01 | 是 | 否 | ||
| 轨道交通专用电 源系列化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是 | 3,224.82 | 3,224.82 |
379.50 |
1,164.79 | 36.12% |
2012年06 月30日 |
172.56 | 是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9,000.00 |
0.00 |
9,095.95 | 101.07% | 2010年06 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 | - | 21,557.35 | 21,557.35 | 1,280.16 |
12,439.30 | - |
- | 194.57 | - |
- | ||
| 计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营销服务中心建 设项目 |
否 | 9,860.00 | 9,860.00 |
0.00 |
9,111.90 | 92.41% |
2010年12 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 - | - | - | - | - | |||||||
| 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 | -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 |
- | - | - | ||
| 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 | - | 14,860.00 | 14,860.00 | 5,000.00 |
14,111.90 | - |
- | 0.00 | - |
- | ||
| 计 | ||||||||||||
| 合计 | - | 36,417.35 | 36,417.35 | 6,280.16 |
26,551.20 | - |
- | 194.57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 经公司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一:轨道交通信号电源产业化项目和募投项目 二:轨道交通专用电源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都延期至2012年6月30日。 |
|||||||||||
| 或预计收益的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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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和原因(分具体 | 项目一延期原因: 主要原因是公司正在参与对铁道部信号电源屏相关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鼎汉做为信号电源行业领导 者,为了兼顾现有的产品在新标准发布时仍然保持绝对竞争力,控制好市场节奏,同时又能保证新一 代信号电源在未来三至五年内进一步拉大与竞争对手的差距,结合铁道部去年出台的运基信号【2010】 709号文件技术要求,董事会决定利用此次机会,调整策略,将募投项目一已经开发完成的系列核心模 块和软件,平滑切换到现有版本中,优先保证现有产品的平滑升级和持续竞争力,目前该项目的阶段 性成果已经实现应用。延缓该项目将使未来项目预期收益更有保证。 项目二延期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二包括四种产品:轨道交通电力操作电源系统、轨道交通屏蔽门电源系统、车载辅助电 源系统、轨道交通不间断电源系统。其中轨道交通电力操作电源系统、屏蔽门电源系统已顺利完成产 业化并按期结项。 公司募投项目二是以研发为主的项目,对于车载辅助电源系统和轨道交通不间断电源系统,主要建设 内容是建设轨道交通系列化专用电源研发中心。车载辅助电源系统和不间断电源系统是大类名称,其 下细分为许多具体产品。例如,车载辅助电源在动车、机车及普通客车上的应用均不同。近两年由于 中国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的大发展,不同产品的市场发展情况有了新的变化,为应对新需求和新 情况,公司进行了更加充分的产品预研和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方案设计。因此计划延期该项目。 |
|
|---|---|---|
| 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 | 不适用 | |
| 重大变化的情况 | ||
| 说明 | ||
| 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 | ||
| 公司上市募集超募资金总额2.52亿元,其中使用9860万元建设营销服务中心项目,实际投入9111.9 万元,该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毕;使用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1.1亿元,公司正在围绕 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
||
| 用途及使用进展 | ||
| 情况 | ||
| 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经公司2010年7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轨道交通信号电源产业化 项目”和“轨道交通专用电源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涉及模块研发及测试的实验室和试制生 产线调整至研发部深圳分部实施,项目其余部分不变。 |
||
| 目实施地点变更 | ||
| 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不适用 | |
| 目实施方式调整 | ||
| 情况 | ||
| 适用 | ||
| 轨道交通信号电源产业化项目:公司自2008年3月开始已使用自筹资金对本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该 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539.07万元。 轨道交通专用电源系列化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自2008年10月开始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 入,本项目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245.42万元。 经2010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一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有资 金共784.49万元。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 | ||
| 目先期投入及置 | ||
| 换情况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 | 不适用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 | ||
| 金情况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 | 适用 | |
| 集资金结余的金 | 公司募投项目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计划以9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目已执行完毕,项目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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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及原因 | 余银行利息共959,506.56元,经公司2010年6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将该部分节余银行利息继续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986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已执行完毕,由于 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加强了对成本和费用的管理,项目共结余资金748.1万元。 |
|---|---|
| 公司剩余超募资金1.1亿元,公司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 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 | |
| 资金用途及去向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 | 无 |
| 披露中存在的问 | |
| 题或其他情况 |
(三)保荐机构关于鼎汉技术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意
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鼎汉技 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 荐机构认为:鼎汉技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情况及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庆伟以及上海 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杨高运、幸建平、方磊、杨帆和张霞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顾庆伟、方磊、幸建平、张霞 以及历任监事杨高运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高管张新生和历任监事陈显荣(间接持股)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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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鼎汉技术委托理财及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说明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文件对 鼎汉技术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2011年上半年鼎汉技术未 发生委托理财及为他人提供担保事项。
七、鼎汉技术日常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审计报告、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 关文件、和相关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鼎汉技术的经营环境、业务状况、财务状况、 研发状况等经营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鼎汉技术2011年上半年经营状况良好, 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是公司发展重要的一年,上半年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 战略聚焦轨道交通市场,抓住国家城市轨道交通大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和管理层的多次讨论,明确了公司总体战略,细化了发展方向和未来 几年的目标。公司计划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拓展新产品和市场可参与空间,实 现公司由单一产品供应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公司将大力拓展以地铁为 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成为地铁领域部分机电子系统的提供商;将来要以车 载辅助电源为契机进入车辆核心部件市场,实现公司从地面市场到车辆市场的转 变;上半年,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在各产品领域的发展目标,切实加强内部管理,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提高了组织运作的效率;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和加强培训,持 续优化了公司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体 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方面得到了稳步发展。
2011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00%,实现 营业利润3,993.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56%,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49.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79%。
上半年公司轨道交通信号电源系统实现收入13,012.72万元,轨道交通电力操 作电源系统实现收入860.98万元,轨道交通屏蔽门电源系统实现收入323.62万元, 轨道交通通信电源系统实现收入369.17万元,地铁综合供电系统实现收入914.45 万元。上半年公司新签订合同金额为 1.61 亿元,新中标项目金额共 2.43 亿元,且 新中标金额中地铁项目的份额已经占据一半左右。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待 执行合同金额为 1.8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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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6月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 _____ 张洪刚 赵新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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