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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inghan Technology Group Co.,Ltd. AGM Information 2019

May 13,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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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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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1 证券简称:鼎汉技术 公告编号:2019-44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 4 月 23 日以董事会 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下 午 14:00 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2 号楼二层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顾庆伟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558,650,387 股,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33,635,6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1.82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33,620,9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1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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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11,522,4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6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507,73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7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议案 1.00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二)议案 2.00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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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三)议案 3.00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四)议案 4.00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五)议案 5.00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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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六)议案 6.00 《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七)议案 7.00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35,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2,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八)议案 8.00 《关于 2019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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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233,635,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22,4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议案 9.00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十)议案 10.00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 (十一)议案 11.00 《关于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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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议案 12.00 《关于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十三)议案 13.00 《关于修订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233,620,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7%; 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07,7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4%;反对 1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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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尉建锋、刘冰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1、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鼎汉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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