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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5

Oct 1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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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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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68820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9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 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 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二、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结合 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