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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Aug 2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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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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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 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05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9.49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7,009.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 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4,479.85 | 34,475.00 |
| 2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15,526.32 | 15,525.00 |
| 3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00,006.17 | 100,000.00 |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员工薪酬不能经由企业专 用账户代发;同时考虑到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缴纳等由 公司及子公司基本账户统一划转,因此由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 薪酬的可操作性较差,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后续按月统计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 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
2、公司收取的回款中有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 于募投项目的相关费用根据实际需要先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 计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一 般存款账户,能够加快票据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材料采购部分采取批量统一 采购的策略,不按募投项目加以区分,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先行统一 支付。
四、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经办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或薪酬明细提 交付款申请单,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 单,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每月统计募投项目中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 的情况,其中人员的薪酬情况,由相关部门统计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人事部门根据 工时分摊人员薪酬,财务部门汇总统计;其他款项,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付款单据 汇总统计。财务部建立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明细 台账,台账中还应记录每笔支出的置换情况;
3、财务部每月发起置换申请审批流程,需匹配相关费用清单,且经公司内部 资金调拨流程审批,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置换。置换 申请获批后,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及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自有资金账户,同时报送至保荐机构处备案;
4、财务部门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资金账户交易的时 间、金额、账户信息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 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款项支付的实际需求,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运 营管理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 管理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 事同意《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 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及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 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