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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y 2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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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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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68820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名。会 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 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 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同时,也为进一步促使决策者和经 营者行为长期化,推进公司快速持续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在充分保 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次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
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可行权日等;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的授予 /归属/行权数量、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授予前,将离职员工或员工主动 放弃的权益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及限制性 股票;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行权资格、归属/行权数量、归属/行权条 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股票增值权 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股票增值权行权时所必需的 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 归属/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取消归属/行 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行权的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的继承事宜、 终止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等;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 调整,在与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 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 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 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 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符合资质的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5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或《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 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 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吴一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资源配置,明确权责体系,提高公司 科学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现拟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 整。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 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