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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Oct 2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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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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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叶磊 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 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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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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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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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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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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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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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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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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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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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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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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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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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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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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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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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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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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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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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 次以上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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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的;
(四)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被提名人在北京格灵深 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 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
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 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 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 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董事会
2023 年10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