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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n 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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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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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干 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 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为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公司2021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针对董事的薪酬方案是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的,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 我们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针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结合同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发展经营规划等方面综合确 定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勒 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因此,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以 35.127.778.63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相关事项及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独立董事: 刘倩、叶磊
2022年6月1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 倩
[此页无正文, 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