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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6, 2024
58237_rns_2024-04-26_5c2cebf5-fe21-4df4-8162-8be415001a19.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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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50Z000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長 目
| 序号 | 容 | 页码 |
|---|---|---|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 - 3$ | |
| 2 |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13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350Z0008号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格灵深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格灵深瞳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是格灵深瞳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格灵深瞳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 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mathbf{1}$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格灵深瞳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格灵深瞳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为格灵深瞳公司容诚专字[2024]350Z0008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胡素萍(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素萍 350100010016 |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郑超敏 | 注册会i 郑超敏 101560618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陈韩炜 | 中国注册会计 陈韩炜 00320708 |
2024年 04月26日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文件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 元, 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 15.613.29 万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 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 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4,479.85 | 34,475.00 | |
| $\overline{2}$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15,526.32 | 15,525.00 |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00,006.17 | 100,000.00 |
注: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 167,009.02 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67,009.02 万元。
(二)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286.13 万元; (2)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 35,009.59 万元 (其 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3.735.76 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 1.173.83 万元, 超募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0,100.00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 资金 72.638.12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 募集资金余额为 94,370.90 万元; 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金额 3.778.08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8,038.72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 余情况如下:
| 单位: 万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167,009.02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 | 3,778.08 |
| 减: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不含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 | 3,286.13 |
| 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 | 69,351.99 |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 70,110.25 |
| 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28,038.72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 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招商银 行、农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和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上述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5
| 单位: 万元 |
|||
|---|---|---|---|
| 名 户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913302210901 | 己注销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913302210702 | 0.25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288001040022437 | 4,697.96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288001040023229 | 20.25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34543455 | 34.20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21686890 | 18,511.92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4502258530 | 393.48 |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3702301733 | 1.57 |
| 瞳门科技(北京) 有限 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2902562376 | 185.77 |
| 格灵深瞳(北京)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2802562371 | 8.92 |
| 格灵深瞳 (北京)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10701013402650938 | 77.83 |
| 格灵深瞳(北京) 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50067808 | 4,106.57 |
| 合计 | 28,038.72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72,638.12万元,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 万元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4,475.00 | 8,585.46 | $-25,889.54$ | 项目研发中 |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15,525.00 | 7,543.98 | $-7,981.02$ | 项目研发中 |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20,000.00 | 6,222.16 | $-13,777.84$ | 项目建设中 |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186.52 | 186.52 | 详见说明 |
$6\,$
| 承诺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差异金额 | 差异原因 |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
40,200.00 | 20,100.00 | $-20,100.00$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业务 |
26,809.02 | $-26,809.02$ | 不适用 | |
| 合计 | 167,009.02 | 72,638.12 | $-94,370.90$ |
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四)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2年6月1日,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12.78万元。
上述投入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 [2022]350Z0018号专项报告。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7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 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 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overline{7}$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 $\overline{\phantom{a}}$ | $1 + 1$ | ||||||
|---|---|---|---|---|---|---|---|
| 序 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 赎回 |
| 1 | 中信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2 - 5 - 5$ | $2023 - 5 - 5$ | 是 |
| $\overline{2}$ | 中信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2-5-16 | $2023 - 5 - 16$ | 是 |
| $\overline{3}$ | 招商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20,000.00 | 2022-5-17 | 2023-5-17 | 是 |
| $\overline{A}$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2-5-17 | 2023-5-17 | 是 |
| $\overline{5}$ | 中信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5,200.00 | $2022 - 5 - 18$ | 7天到期自动续 存,具体以公司赎 回日期为准 |
注1 |
| 6 | 中信银行 | 通知存款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3 - 5 - 6$ | 7天到期自动续 存,具体以公司赎 回日期为准 |
注2 |
| 7 | 民生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2-6-20 | 2025-6-20 | 否 |
| $\sqrt{8}$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3 - 1 - 6$ | $2024 - 1 - 6$ | 否 |
| $\overline{9}$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5,754.00 | $2023 - 1 - 6$ | $2024 - 1 - 6$ | 否 |
| 10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0 | $2023 - 1 - 16$ | $2024 - 1 - 16$ | 否 |
| 11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5,000.00 | $2023 - 1 - 16$ | $2024 - 1 - 16$ | 否 |
| 12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3,000.00 | $2023 - 1 - 17$ | $2024 - 1 - 17$ | 否 |
| 13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 | $2023 - 1 - 17$ | 2024-1-17 | 否 |
| 14 | 农业银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1,000.00 | $2023 - 1 - 17$ | $2024 - 1 - 17$ | 否 |
| 15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10,230.00 | 2023-5-20 | 2023-8-21 | 是 |
| 16 | 农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5,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否 |
| 17 | 农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5,000.00 | 2023-5-25 | 2024-5-25 | 否 |
$8\,$
| 序 号 |
受托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 赎回 |
|---|---|---|---|---|---|---|---|
| 18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1,000.00 | $2023 - 8 - 14$ | 2023-9-15 | 是 |
| 19 | 中信银行 | 定期存款 | 保本固定 收益型 |
4,606.25 | $2023 - 8 - 28$ | 2024-8-28 | 否 |
| 20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3,000.00 | $2023 - 11 - 16$ | 2023-12-28 | 是 |
| 21 | 中信银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 收益型 |
2,000.00 | $2023 - 11 - 30$ | $2024 - 1 - 4$ | 否 |
注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银行通知存款已赎回 4.450.00 万元, 剩余未赎回的通知存 款金额为 750.00 万元;
注 2: 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 中信银行通知存款已赎回 3.000.00 万元, 剩余未赎回的通知存 款金额为 7,000.00 万元;
注 3: 2023年度,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1.280.89 万元。
(六)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 金 20,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 募资金 20,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使用 20,100.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七)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 等)的情况。
(八)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bar{z}$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9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4,275.67 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的情况: 仅 存在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格灵深瞳 (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 新应用研发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瞳门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 发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 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26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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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年12月31日, 格灵 深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对格灵深瞳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NOLOG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m 2024年4月26日 18 $11010$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frac{1}{2}$ | コンコ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overline{0}$ 167,0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5,009.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己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638.12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变更(如有) 目,含部分 己变更项 |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诺投资总额 |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
金额 太年 |
三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 度 $(9/0)(4) = (2)/(1)$ |
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效益 |
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 升级项目 |
否 | 34,475.00 | 34,475.00 | 34,475.00 | 5,530.93 | 8,585.46 | $-25,889.54$ | 24.90 | 2024年 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overline{K}$ |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研发项目 |
否 | 15,525.00 | 15,525.00 | 15,525.00 | 4,480.39 | 7,543.98 | $-7,981.02$ | 48.59 | 2024年 三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石 |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 建设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3,724.44 | 6,222.16 | $-13,777.84$ | 31.11 | 2025年 二季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overline{K}$ |
| 补充流动资金 | $\overline{\mathbb{R}}$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173.83 | 30,186.52 | 186.52 | 100.6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不适用 | 40,200.00 | 40,200.00 | 20,100.00 | 20,100.00 | $-20,100.00$ | 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超募资金用于其他 业务 |
$\overline{K}$ | 不适用 | 26,809.02 | 26,809.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809.02$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不适用 | 100,000.00 | 167,009.02 | 167,009.02 | 5,009.59 3 |
72,638.12 | $-94,370.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Ŧ, | 项目均已达计划进度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之说明 |
$\overline{12}$
附表 1:
$\begin{array}{ccc}\n1 & \text{and} & \text{if } a & \longrightarrow b & \text{if}\n\end{array}$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
|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详见本报告三、(五)之说明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六)之说明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九)之说明 |
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公司将其投入募投
项目所致。
$\frac{1}{2}$
$\tilde{\mathcal{E}}$

| 0011869 证书序号: |
||
|---|---|---|
| 蜀 说 |
||
| $\overline{\phantom{a}}$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 | |
| 海斯 $\frac{\epsilon_{\text{ex}}\epsilon_{\text{ex}}}{\text{intercomp}}$ $\mathcal{L}$ |
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 | |
| 凭证。 | ||
| $\sim$ |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 | |
| 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 ||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論通合伙) 称: 名 |
$\infty$ 合加 |
出 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 |
| 出借、转让。 租 |
||
| 1020362091 席合伙人肖厚发 量 |
$\overline{4}$ | 应当向财 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 |
| 计师: 会 任 $\ddot{+}$ |
$\circ$ 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
| 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 大厦901-22至901-26 场 营 经 |
||
| 织形 式特殊蔷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11010032 组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报告附件专用 |
北京市财政局 发证机关: |
| 批准执业文号: 京财会许可[2013]0067号 | 二〇一旗 式月头 | |
| 批准执业日期 加13年10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
$\mathcal{I}$
$\bar{\bar{z}}$



通合伙)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