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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EEP GLINT TECHNOLOGY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4
Aug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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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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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九月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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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北京格灵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北京格灵深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 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 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 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 及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权利。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参加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 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 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 分钟。
七、股东及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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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 东代表、1名监事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记录上 签字。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 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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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
-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
-
东升科技园10号楼10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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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 (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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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 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 年4 月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管理层全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 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4 月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对未来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合理预计, 公司拟分别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 民币9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1 亿元(含本数),并将前述额度的授权期限调 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后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将调整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最大化的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调整后,公司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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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 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1、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245,205 股,并于2022 年3 月17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每股面值人民币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9.49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67,009.02 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3 月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 年3 月16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 34,479.85 | 34,475.00 |
| 2 |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 15,526.32 | 15,525.00 |
| 3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20,000.00 | 20,00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 合计 | 100,006.17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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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 年7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2024 年8 月16 日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 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节余(剩 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公司于2024 年8 月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 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及使 用计划如下:
| 计划如下: | ||
|---|---|---|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36,831.73万元 | 36,831.73万元 |
由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存在 暂时闲置的情形。
2、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行为。
(五)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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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 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使 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 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该类产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合作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 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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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 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更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情况,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 核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8)。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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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