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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along Weiy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05
Dec 25,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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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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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ST宁窖 公告编号:2005-046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05年 1 2 月1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上刊登了《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 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一次催告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 6 年 1 月1 3 日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 6 年 1 月 9 日-1 3 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 11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有关方案的详细内 容见2005年1 2 月 1 3日公告的《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 明书》及摘要。
-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12月 30 日。截止2005年12月 30 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网络 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
-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
-
六、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 6 年 1 月 4 日)起 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支付对价股 份上市日复牌;若未能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将于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告 日次日复牌。
-
七、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 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 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
2、登记时间:2006年1月9日-12日9:00-12:00、14:00-17:00。
-
3、登记地点: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 1
1号)
邮政编码:101300
电 话:(010) 69446339
传 真:(010) 69446339
联系人:赵子军、柳景强
八、流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 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相关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流通股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行使表决 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 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 2005 年 12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内蒙古宁城老窖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 3、重复投票处理规则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 有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 表决票进行统计:
-
①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
②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
-
准。
-
③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为
-
准。
-
④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
4、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
①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
②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
③ 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
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需 按照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
九、注意事项
-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
-
按当日通知进行
-
3、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11号) 邮政编码: 101300
电 话:(010) 69446339
传 真:(010) 69446339
联系人:赵子军、柳景强
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 3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内蒙古宁城老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的投票意见: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05 年 月 日
附件二: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操作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
| 738159 | 宁窖投票 |
-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
-
价格申报。如下表:
| 投票简称 | 议案序号 | 议案 | 对应申报价格 |
|---|---|---|---|
| 宁窖投票 | 1 |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00元 |
- C、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
下表: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 买卖方向 |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申报价格 | 委托股数 | 代表意向 |
|---|---|---|---|---|---|
| 买入 | 738159 | 宁窖投票 | 1.00 | 1股 | 同意 |
| 买入 | 738159 | 宁窖投票 | 1.00 | 2股 | 反对 |
| 买入 | 738159 | 宁窖投票 | 1.00 | 3股 | 弃权 |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 ST 宁窖”流通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 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了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 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