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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ahao Technology Corp.,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5

Apr 3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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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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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5- 010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 年 5 月 14 日

  2.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25 大豪科技 2015/5/8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股东大会更由 5 月 14 日更改为 2015 年 5 月 15 日召开。同时股东大会召集 人于2015 年4 月30 日收到持有公司12.42%股份的股东吴海宏提交的《关于增 加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股东 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同时增加提案。提案内容 如下:

鉴于公司董事会尚未制定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在《公司章 程》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分红承诺,吴海宏就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提出《关于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提议以目前公司总股本44,7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4 元(含税),共计支付现金股利

151,98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及增加临时提案(详见公司于2015 年5 月4 日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刊登的《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外,于 2015430 日公

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 2015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1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1.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 年5 月15 日

至2015 年5 月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25 大豪科技 2015/5/11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 月4 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 (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 年5 月14 日召 开的贵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4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
5 关于修订《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