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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Dahao Technology Corp.,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n 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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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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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四 条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经按照《重组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办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接近的业务范围, 或者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北京 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 轻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京 泰投资”)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向北京鸿运 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置业”)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 份有限公司 1%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者“本独立财务 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购买和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1、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 2020 年度“三改”专项行动中村改造和工程 项目建设区域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诸政发 2020 8 号文)规定要 求,公司子公司诸暨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浣东街道浣东工业园区 内的厂房被列入征收范围,公司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签署了《诸暨市 2020 年度 “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预计将获得搬迁补偿款共计 4,702.08

万元人民币。

2020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同意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签署房屋征收补 偿安置协议草案的主要条款。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代表与诸暨市房屋安置所 正式签署了《诸暨市 2020 年度“三改”专项行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 编号农投(浣企)20-0000019 号。

2、产业并购基金第一期退出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与相关方 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拟与珠海嵩山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嵩山基金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公司的对外投 资和产业整合平台。并购基金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不超 过 4 亿元人民币。

2016 年 10 月,第一期基金长兴大豪嵩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大豪嵩山投资”)完成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6 年 11 月,大豪嵩山投 资与浙江桔子针织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桔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对 桔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6,000 万元。

2018 年 3 月,第二期基金宁波大豪嵩山锦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大豪嵩山锦绣”)完成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8 年 4 月,大豪 嵩山锦绣与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远新材”)签署了增资 协议,对光远新材增资人民币 5,200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1 日,公司对第一期基金之投资已全部完成退出,公司第 二期基金“大豪嵩山锦绣”的后续相关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与上海甲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峰投 资”)、宁波和歆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和歆”)签署了 《投资合作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宁波哔宏实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哔宏”)。宁波哔宏总投资规模为 10,000 万元人民 币(分期出资),其中公司认缴出资 8,500 万元人民币,宁波哔宏第一期出资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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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为 2,021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717 万元,宁波和歆出资金额为 303 万元,甲峰投资出资金额为 1 万元。宁波哔宏第二期出资合计金额为 2,020 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 1,717 万元,宁波和歆出资 303 万元。

2020 年 11 月 12 日,宁波哔宏与上海琥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琥崧智能”)签署了《增资协议》,宁波哔宏拟对琥崧智能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

2021 年 1 月 21 日,宁波哔宏与苏州安必轩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安必轩”)签署了《增资协议》,宁波哔宏拟对安必轩增资人民币 2,000 万元。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 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除上述交易外,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资产的行为。上述交易行为 涉及的资产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拥有或控制,且不属于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同一或相关资产。因此,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发生的 上述资产交易行为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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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笑彦

张 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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