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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3
Apr 23,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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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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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3-007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460,000 股,其中 17,700,000 股在解除限 售后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3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27 号文核准,翠微股份首次公 开发行 7,700 万股 A 股并于 2012 年 5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 后总股本为 30,800 万股。其中,公司网上发行的 6,160 万股股份自 2012 年 5 月 3 日起上市交易,网下发行的 1,540 万股股份在三个月锁定期满后已于 2012 年 8 月 3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限售股为公司 4 家股东所持有的共计 35,460,000 股限售股,锁定期 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月。其中,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7,700,000 股限售股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事项。截至目前,公司股本总数为 30,800 万股,其中限售股 23,100 万 股,占股本总数的 7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700 万股,占股本总数的 25%。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 股东对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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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翠微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人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凯 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各自承诺:对于 2011 年 9 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 资前持有的 1,770 万股、1,488 万股、288 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对于 2011 年 9 月承诺人向翠微股份增资的 955.80 万股、 803.52 万股、155.52 万股股份,自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 年 9 月 1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 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国有 股东北京翠微集团和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 份,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即:(1)对于 57.49 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对于 31.04 万股 股份,自完成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11 年 9 月 1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3)对于 681.47 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人持有 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所持向翠微股份增资部分股 份的实际承诺锁定期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即,北京兴源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的 955.80 万股、772.48 万股、155.52 万股和 31.04 万股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承诺人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股东均严格执行了各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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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出 具了核查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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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翠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
-
法规的要求;
-
2、翠微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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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翠微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
-
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翠微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5,46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3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 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 数量(股) |
|---|---|---|---|---|---|
| 1 | 北京翠微集团 | 169,576,900 | 55.06% | 0 | 169,576,900 |
| 2 | 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
27,258,000 | 8.85% | 17,700,000 | 9,558,000 |
| 3 | 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 | 22,029,900 | 7.15% | 14,305,130 | 7,724,770 |
| 4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转持三户 |
7,700,000 | 2.50% | 574,870 | 7,125,130 |
| 5 | 北京凯振照明设计安 装工程有限公司 |
4,435,200 | 1.44% | 2,880,000 | 1,555,200 |
| 合计 | 231,000,000 | 75% | 35,460,000 | 195,540,000 |
注 1:北京兴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翠微股份 17,70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 2012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 期限为自 2012 年 8 月 6 日起一年。该部分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后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
注 2:根据上述承诺,剩余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5 年 5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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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
| 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
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 199,306,800 | -14,880,000 |
184,426,800 |
|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31,693,200 | -20,580,000 |
11,113,200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231,000,000 | -35,460,000 |
195,540,000 |
|
| 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份 |
A股 | 77,000,000 | 35,460,000 |
112,460,000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77,000,000 | 35,460,000 |
112,460,000 |
|
| 股份总额 | 308,000,000 | 0 |
308,000,000 |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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