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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0

Mar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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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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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 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 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北京翠微大 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发生购买、出售资产的主要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翠微股份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 算范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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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蒲 飞 张钟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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