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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Nov 2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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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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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翠微大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并对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

公司已将上述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手方海淀科技与公司同受海淀区国资委控制,海淀 科技的间接控制方海淀国资中心系公司控股股东翠微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董事签字页)

董事(授权代表)签字:

王成荣:

陈 及:

胡 燕: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