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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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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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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08 债券代码:136299 债券简称:16 翠微 0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翠 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 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4]1069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6,583,21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394,88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1 元,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19,999,994.29 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21,577,124.38 元后,公司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422,869.9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 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 字(14)第 1162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95,423,721.34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 3,125,628.13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 利息收入人民币 121,258.2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制订了《北京翠微 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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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 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商城”)和北京甘家 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厦”)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微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与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中信建投 ”) 就本公司专户 ( 账号 20000001620300002045140)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当代商城和甘家 口大厦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与本公司、开户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就当代商 城专户 ( 账号 20000008940100002134937) 和甘家口大厦专户 ( 账号 20000003378400002042932)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注) |
|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 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翠微路支行 |
20000001620300002045140 | 72,838.53 |
| 北京当代商城有限 责任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翠微路支行 |
20000008940100002134937 | 3,052,789.60 |
| 北京甘家口大厦有 限责任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翠微路支行 |
20000003378400002042932 | - |
注: 本公司和当代商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中包含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后净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72,768.62 元和人民币 48,489.66 元;甘 家口大厦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 表 1)。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结余募集资 金人民币 3,125,628.13 元(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收入合计金额的 0.63%。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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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认为:翠微股份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翠微股份本次募集资金 2016 年度的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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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49,842.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5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542.3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注1) |
调整后投 资总额 (注2)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与承诺投 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支付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 |
否 | 36,569.96 | 36,569.96 | 36,569.96 | 36,569.96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支付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 厦人员安置费用(项目1) |
否 | 7,259.00 | 7,259.00 | 7,259.00 | 7,259.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2) |
否 | 3,973.40 | 3,973.40 | 3,973.40 | 184.56 |
3,673.50 | -299.90 |
92% | 2014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甘家口大厦营运资金 | 否 | 3,720.54 | 2,039.92 | 2,039.92 | 2,039.92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51,522.90 | 49,842.28 |
49,842.28 | 184.56 | 49,542.38 | -299.90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于2014 年12 月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4年 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1和项目2的金额为人民币3,216.15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6.15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4)第S0205 号”《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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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审核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出具了核查意见。 |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募资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共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5,423,721.34元, 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125,628.13 元(含利息收入人民币121,258.28 元),结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及利息收入合计金额的0.63%。结余募 集资金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当代商城装修工程项目的部分款项以自有资金支付并且未进行置换。 |
| 募集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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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指公司原计划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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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调整后投资总额”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后的各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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