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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jing Cuiwei Towe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4
Oct 29,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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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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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3 证券简称:翠微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4-040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翠微股份”)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国 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1069 号)核准,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4-037)。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当代商城”)100%股权和北京甘家口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家口大 厦”)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当代商城及甘家口大厦已成为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2014 年 10 月 27 日,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核准了当代商城和甘家口大厦的 股东变更,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持有的当代商城 100%股权和甘 家口大厦 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2014 年 10 月 27 日,当代商城和甘家口 大厦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分别为“110108004380443”、 “110108000431149”。
二、关于标的资产过户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或核准,且已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 产已依法办理了资产过户手续,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翠微股份新增注册资本尚需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翠微股份尚需就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 请办理股份发行登记手续,以及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 手续。”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认为:
“翠微股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具备实施的法定 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完整、合法的过户至翠微股份名下,翠微股 份已取得该等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
特此公告。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30 日